固阳县广大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法条规定,为完善优化固阳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经固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固阳县住建局实地调研,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居民代表意见后,县政府决定对阿拉塔大街主街增设机动车中央隔离护栏,施工时间拟定为2024年8月22日,施工涉及阿拉塔大街主干道,具体为:阿拉塔大街与民主街路口至阿拉塔大街与惠和路路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包括中央隔离护栏在内的交通设施的安装、移动、占用和损毁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违反规定,会面临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可并处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于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等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爱护公共设施,不要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