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
(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已编制完成了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名称: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5万吨高纯晶硅生产线。本项目生产线由多晶硅生产装置(盐酸解析、冷氢化、精馏、还原、尾气回收、渣浆处理等)、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等组成。二期工程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时间:自网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大气评价范围:项目周围2.5km范围;土壤环境:项目周围1000m范围;声环境:项目周围200m范围;风险评价范围:项目周围6.1km范围;地下水评价范围周边20.15km2范围;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扩1000m。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ED6cDh06zsY1Lu_NmwQog?提取码:1369;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kRMK9BgD8B3HG638XGVmQ?;提取码:1369。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5楼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工
邮寄地址:包头市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72-8128893
电子邮箱:renyj@hongyuannykj.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弘元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