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日我分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非辐射类)审批程序》(包环办发[2019]156)号办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15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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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vr6d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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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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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头市鑫创源节水灌溉有限公司废旧地膜滴管等塑料制品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四分子村 |
包头市鑫创源节水灌溉有限公司 |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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