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5年12月22日我分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非辐射类)审批程序》(包环办发[2019]156)号办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6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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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472-611101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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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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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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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农牧业产业园区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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