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 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 股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三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等工作。 | ||
领导信息 | 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等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监督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相关制度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 | |||
规章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法规股及相关股室 | 负责组织起草农牧业农村牧区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 |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文件 | 对于固阳县农牧局发布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相关股室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林业政策文件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相关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森林资源管理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全民义务植树 | 全民义务植树相关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改革发展和科技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碳汇 | 碳汇造林管理等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改革发展和科技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森林资源管理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草原政策文件解读 | 草原改革发展规划 | 草原改革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草原监督管理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草原监测 | 固阳草原监测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草原监督管理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有害生物防治 |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草原监督管理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湿地
| 国家重要湿地管理 | 湿地政策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森林资源管理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国家重要湿地管理 | 重要湿地名录及相关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森林资源管理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陆生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规章 | 陆生野生动植物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森林资源管理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林草种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改革发展和科技股、国营林场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 | ||||||||||||||
林草种质资源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改革发展和科技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行政许可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相关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改革发展和科技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林草种苗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相关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改革发展和科技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 | 行业标准 | 森林防火行业标准(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防扑火大队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防火宣传 | 防火常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防扑火大队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安全生产工作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防扑火大队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改革发展和科技股管理 | 森林保险 | 森林保险落实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改革发展和科技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
退耕还林还草 | 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法规 | 《退耕还林还草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业务股 | 负责对股室牵头发布政策的解释解读。 |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