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作者:固阳县政数局    来源:固阳县政府    【字体: 】   阅读:
教育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 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 股室

对应职责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三级  事项

全社 

特定 群体

政务公开

教育概况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等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名录

●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

●办学规模

●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教育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民办学校信息

民办学校办学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

●办学规模

●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

●法律依据

●办理流程

●审批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日常监管信息

●年检指标

●年检程序

●年检结果

●行政处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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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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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招生管理

学校介绍

●办学性质

●办学地点

●办学规模

●办学基本条件

●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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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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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范围

●划片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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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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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招生结果

●本年度招生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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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管理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其他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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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评优奖励

●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评比方法

●表彰名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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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教师管理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参加体检时间、医疗机构名单、体检合格标准

●认定结果

●咨询方式、监督举报方式、常见问题等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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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股

负责教育人事工作

教师公开招聘

●教师招聘计划和公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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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股

负责机关及中小学、幼儿园人事劳资工作

教师

行为

规范

●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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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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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股

负责机关及中小学、幼儿园人事劳资工作

●对教师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政处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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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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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股

负责机关及中小学、幼儿园人事劳资工作

教师评优评先

●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等行政奖励信息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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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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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股

负责教育人事工作

教师职称评审

●评审政策

●评审通知

●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

●评审结果

●最终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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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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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股

负责教育人事工作


特岗教师招聘

●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条件、程序等

●特岗教师招聘文件及招聘公告

●初审结果

●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结果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

●最终聘用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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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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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股

负责教育人事工作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

●测试结果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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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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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控辍保学

●“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含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的总体情况,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总体就学情况)

●督导检查结果公告

●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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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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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

●供餐企业、托餐家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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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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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股、综治办

负责学校食堂资金使用监督、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

●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

●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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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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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股、综治办

负责学校食堂资金使用监督、食品安全管理

●供餐企业(单位)配套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人、供餐方签约人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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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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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股、综治办

负责学校食堂资金使用监督、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体育评价

●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体育课、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体育教师、体育场地、条件保障等)

●学校体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体育教学改革、体育教师配备、体育经费投入和体育场地设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方面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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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卫艺股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

学校美育评价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

●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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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卫艺股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

教育督导

机构队伍

●督导部门组成

●督学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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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

学校督导评估

●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内容

●责任区划分和责任督学名单

●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

●学校督导评估的办法、指标体系、督导评估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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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关政策文件、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年度工作计划等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自评方案及结果

●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县进行督导评估的工作安排、评估结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进行认定的结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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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

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配套管理制度

●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安全管理情况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调查处理情况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政策规定及申请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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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

负责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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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等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监督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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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等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相关制度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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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等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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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等工作。

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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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涉及股室

有关股室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政策解读,办公室负责按要求进行内容公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文件

对固阳县教育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固阳县教育局

法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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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涉及股室

有关股室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政策解读,办公室负责按要求进行内容公开。

财政预决算

预决算情况

预算、决算有关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进一步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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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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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财股

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