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 效力 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处室 | 对应职责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 、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 于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 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及时更新发布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及时发布 | ||||
机构职能 | 1.固阳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领导姓名、照片、职务、简介、分工等 信 息 ; 2.机关主要职责、内 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3.所属单位名称、主 要职责、负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 电 话 ; 4.固阳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依 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及时更新发布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惠企 政策 | 惠企政策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按职责 落实,办公室 配合 | 及时发布 | |
规范 性文 件 | 市场监督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章的标题、 发布日期、文号、正 文等信息;可以公开 的与市场监督有关的 政策文件、行政规范 性文件的标题、成文 日期、发布日期、文 号、有效性和正文等 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 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法规股牵头 ,各股室按职责落实 | 及时更新发布 | |||
政策 解读 | 与市场监督有关的重 大政策、规范性文件、社会热点问题的解读和回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牵头,各股室按职责落实 | 及时更新发布 | |||
法定主动公开 | 行政 处罚 行政强制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实施的行政处 罚、行政强制的依 据、条件、程序以及 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 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44 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八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公示以下行政执法基本信息:(一)执法主体、办公地点、通信地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二)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照片、执法证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四)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申请材 料的目录、表格等;(五)行政执法流程;(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示的基本信息。 | 行政 法规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决 定作出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 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法规股 牵头,各股室 、执法中队按职责落实 | 及时发布 | ||
其他公开 | 重点 工作 | 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信 息公示及市场监管领 域需要向社会公众公 开的业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十三款环境保护、公 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牵头,各有关 股室按 职责落 实 | 及时更新发布 | ||
权责 清单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权责清单,包括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事项等信息。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8号)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制定配套文件, 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向社会公布。 | 行政 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法规股 牵头,各有关 股室配合 | 及时发布 | |||
通知 公告 | 以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制发的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包括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和正文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十五款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牵头,各股室 按职责 落实 | 及时发布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意见 征集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四)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 行政 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牵头,各股室 按职责 落实 | 及时发布 | ||
政府网站公开内容 | 依法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固阳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 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 规章 | 每年1月31日前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及时更新发布 | |
政府网站工作年报 | 固阳县市场监管局政府网站公开年度报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 | 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 | 行政 规章 | 每年1月31日前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及时更新发布 |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固阳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须知及申请样表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711号) | 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须知。 | 行政 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 | 及时更新发布 |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