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阳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固阳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阳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包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包头市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3工作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国防动员相衔接,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防控原则,科学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和应对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霜冻寒潮暴雪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工作。
1.5灾害风险分析
因极端天气造成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包括:一是对交通运输造成不利影响,可导致国省干道、铁路等交通运输方式无法正常运行,引发大面积交通拥堵、人员滞留,造成城镇煤、电、油运输供应困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增高;二是对城镇运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可导致电线结冰、供水管道破裂、电力杆塔和通信基站倒损等设施故障,造成水、电、气、暖、通信等供应保障中断,也可导致城镇公共交通停运、生活物资供应紧张、引发群众身体健康疾病,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三是对农业农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可导致农作物受冻受害,影响蔬菜、畜禽、水产等设施农业生产,影响农产品正常流通和存放供应,还会造成农村断路、断电、断网、断水,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风险;四是对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可导致危房、简易房、大棚、车棚等构筑物受压倒塌,户外施工、作业及起吊、装卸、危险品运输等工作,增加事故发生风险。
1.6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加大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意识与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一指挥下各镇、金山经济开发区、农牧业产业园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结合的原则。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完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预案修订、应急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区域和部门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响应,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救援力量的补充作用。通过政府主导,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形成应对合力。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加强先进救援装备和技术应用,增强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依法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使应急预案更具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6)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防范应对工作中,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并对社会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2组织指挥体系
2.1县应急指挥机构
县委、县政府设立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应急响应时转为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负责向县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0472-8113344。
总 指 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武部参谋、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固阳中队、固阳供电分公司等。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
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时,应当成立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监测预警组、交通处置组、物资保障组、社会运行组、宣传报道组等若干应急处置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确保应急高效和指挥及时。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2。
2.2镇、经济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镇和经济开发区结合本辖区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确定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积极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及时排查报告灾害信息,加强灾害防御和先期处置。
3.预防监测预警
3.1灾害预防
各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前移防御关口,做好各项灾害防范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主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预防措施。
(1)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工作。政府和气象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监测体系,加强霜冻、暴雪、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工作。自然资源、农牧、交通、住建、城管、水务、文旅等部门以及煤、电、油、气等行业领域会同气象部门,共同加强联合预警和会商研判。
(2)做好灾害应急准备,预置预备必要的应急救灾物资、装备和救援专家、队伍,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及时报告、科学处置。
(3)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有关组织机构、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4)加强城镇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低温雨雪冰冻条件下生产安全等相关技能培训;做好水、电、气、暖等易受低温雨雪冰冻影响的设备设施防冻准备。
(5)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基层群众增强防灾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3.2灾害监测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全县监测网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负责发布霜冻、暴雪、寒潮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自然资源、城管、住建、财政、交通运输、农牧、文体旅游广电、供电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监测工作。同时,结合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影响及危害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3.3灾害预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霜冻、暴雪、寒潮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及时发布,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级标准见附件3,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关部门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研判本行业、本领域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需要联合气象部门发布本行业、本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并按照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3.4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原则,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县气象局发布霜冻、寒潮、暴雪等灾害预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有力行动,及时传导预警信息,根据实际前置队伍物资,为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好充足准备。
3.4.1县政府指挥机构行动
(1)组织气象、应急、农牧、交通、住建、城管、水务等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会商研判,分析监测预警信息和灾害发展趋势,决定是否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指导有关镇政府和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
(2)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有关镇政府和部门单位压实责任,加强灾害排查和信息报告,必要时预置队伍和物资,对灾害易发多发区域实行封控管理,全面落实灾害防御措施。
(3)高度关注并做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灾害应对准备,组织有关部门对在建施工工地、前期受灾区域、敬老院、学校、医院、农业种植养殖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风险排查,督促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撤离。
(4)协调武装部、武警、消防救援和各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做好值班备勤,调集备好除冰雪装备器材、消融雪物料等物资,保持有关应急处置和保障操作人员值班值守,确保能够随时投入灾害应急处置。
(5)加大灾害预警宣传,及时发布、传播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增强全民防灾救灾意识,公布信息接收、咨询、求救方式,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6)加强维护社会治安、市场经营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
(7)印发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通知,根据灾害预警和实际情况,必要时下达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指令。
3.4.2有关部门单位行动
(1)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加强信息通报,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适时加密预报频次,保持应急通信畅通。
(2)发改部门调控抢险救灾重要物资和灾区生活必需品价格;组织有关区域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保障县本级粮食、药品和救灾物资储备。
(3)公安机关加强道路巡逻、治安管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加强警情事件信息收集处置报告,视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4)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两客一危”车辆做好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对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及时清除积雪结冰,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管控、限速措施保证道路交通车辆安全运行。
(5)住建部门指导相关公共运行管理单位预备预置应急装备、物资、人员,环卫部门配合做好县城区道路积雪、结冰清除准备和及时处置,对建筑、市政工程在建工地临时建(构)筑物、室外公共广告牌和城市绿化树木等加强巡查并及时排除隐患,做好供水、供气、供暖等设施排查和防冻工作,加强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6)农牧等部门指导协调做好蔬菜、畜禽、水产等设施农业生产防寒防冻和抵御极端天气准备,水务部门指导协调做好极端天气影响下农村供水保障等工作。
(7)自然资源、应急、水务、水文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尾矿库、淤地坝、主要河道、中小型水库、农村供水设施等低温冰冻监控,加强工程运行情况监测,指导管理单位开展巡险查险,及时排查、抢修因灾受损工程设施设备。
(8)文旅部门指导旅游景区(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做好防灾救灾准备,排查风险隐患,调控游客流量,及时转移、疏散受威胁游客,必要时关闭景区(点)。
(9)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修设施设备,加强供应运行监控,完善应急抢修、应急保供等预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
其他有关镇、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及时传导预警信息,部署有关防范措施。
当灾害风险已经解除,预警发布部门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时,有关镇、部门在保证安全有序前提下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灾害或突发事件后,各有关部门单位、事发地镇要立即排查、了解、统计受灾情况,将初步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告,书面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对于较大及以上级别灾害,可以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
灾害信息基本要素包括:信息来源、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性质、检验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等经济损失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为保证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单位须严格规范信息初报、续报内容,严格执行报送时限规定,做好灾害信息动态跟踪。
4.2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调动基层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同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灾害信息情况。
各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接报灾情后,根据灾情实际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事发现场指挥抢险救灾,采取切实必要应急处置措施,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有效保障交通运输、城乡基础设施、生产经营单位、群众基本生活等各方面运行安全,确保科学、有效、有序开展抢险救灾。
经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灾情,或已达到较大灾害级别时,由事发地镇政府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局值班室报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视情启动提高响应级别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4.3应急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市级以上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
4.3.1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气象部门已经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逐级上报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宣布启级Ⅰ级响应。
(1)灾害造成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县内国省道交通受阻,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因灾导致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3)文旅等群体性活动因灾滞留超过48小时或应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灾害造成小型地质灾害,或因灾倒塌房屋500间以上。
(4)其他领域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10—30人死亡。
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总指挥按照上级政府或上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实际可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应急指挥部响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召集受灾镇、成员单位召开调度会商紧急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部署应急处置任务。
(2)启动应急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快速到位,在县政府或县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3)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有
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通畅。
(4)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成立一个或多个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受灾严重区域,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当地实际困难和问题。
(5)加强加密监测和灾情信息收集,每日7时、16时,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农牧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情损失、应急处置等情况,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6)根据事发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县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赶赴现场抢险,联系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救灾支援准备,联系武警、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和社会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7)每日7时、16时,收集各灾害发生地镇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8)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协调媒体做好灾害现场和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加强社会公众舆论引导。
(9)统筹调配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善后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准备。
4.3.2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气象部门已经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包头市分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灾害造成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县内国省道交通受阻,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2)因灾导致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3)文旅等群体性活动因灾滞留超过24小时或应急转移安置30人以上100人以下。灾害造成小型地质灾害,或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500间以下。
(4)其他领域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3—9人死亡。
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总指挥按照包头市政府或包头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实际可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召集受灾镇、成员单位召开调度会商紧急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部署应急处置任务。视实际情况请求包头市政府进行支援。
(2)启动应急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单位快速到位,在县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3)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通畅。
(4)根据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需要,成立一个或多个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受灾严重区域,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当地实际困难和问题。
(5)加强加密监测和灾情信息收集,每日7时、16时,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农牧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情损失、应急处置等情况,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6)根据事发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先行调度县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赶赴现场抢险,联系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救灾支援准备,联系武警、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处置。
(7)每日7时、16时,收集各灾害发生地镇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8)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协调媒体做好灾害现场和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加强社会公众舆论引导。
(9)统筹调配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做好灾情统计评估、善后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准备。
4.3.3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气象部门已经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灾害造成一般交通运输事故,县内国省道交通暂时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
(2)因灾导致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200人以上500人以下。
(3)文旅等群体性活动因灾滞留超过12小时或应急转移安置10人以上30人以下。灾害造成小型地质灾害,或因灾倒塌房屋30间以上,100间以下。
(4)其他领域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1—2人死亡。
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总指挥实际可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召开调度会商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
(2)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应急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域,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3)安排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每日16时,收集有关部门的灾害监测预警、灾害损失、应急处置等情况。
(4)根据需要调度部分县级救援装备、物资、队伍、专家等支援救援救灾现场,联系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5)安排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每日16时,收集灾害发生地镇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4.3.4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气象部门已经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灾害造成县内国省道交通受阻,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
(2)因灾导致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50人以上200人以下。
(3)文旅等群体性活动因灾滞留超过6小时或应急转移安置3人以上10人以下。灾害造成小型地质灾害,或因灾倒塌房屋10间以上,30间以下。
(4)其他领域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事件本身较敏感,或事态发展有扩大趋势,或者请求。
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可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召开调度会商会议,掌握灾情,研判灾害发展趋势。
(2)安排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每日16时,收集有关部门的灾害监测预警、灾害损失、应急处置等情况。
(3)安排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每日16时,收集灾害发生地镇应急处置进展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4)根据需要调度预置有关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备勤准备。
4.4信息发布
启动应急响应时,应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灾害的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情况实行动态信息发布。
参与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应急处置作品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灾害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5响应变更与终止
当灾害影响扩大或者减轻时,根据应急预案规定调高或降低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当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由原做出相应应急启动的领导或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响应变更、终止的签发和发布流程与启动应急响应流程一致。
响应终止后,有关镇、部门单位视情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和后期次生灾害预防工作。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应当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有关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5.2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完成后,各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害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开展调查,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较大灾害由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报告。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5.3恢复重建
各镇、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的汇总,由县相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核查、整理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汇总报县指挥部,并按程序报市有关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受灾镇、经济开发区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保障措施
6.1监测预警保障
各镇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强化自然灾害信息报告,将人防与技防有效结合。气象、农牧、水务、交通、供电、自然资源、文旅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网络,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通畅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广播、电视等媒体和通信管理部门加强预警等应急信息发布保障,研究、应用向特定人群、特定区域发布应急信息,以及全覆盖发布应急信息的相关技术,实现信息及时按需发送。
6.2交通运输保障
客运车站、铁路管理部门要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制定滞留人员疏导、安抚机制。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协助做好人员转移运输所需车辆保障,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及时抢通重要道路运输通道。
6.3应急队伍保障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开展技能实操实训和防灾防护培训。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应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自救互救培训,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做好灾害先期处置工作。武警、消防救援队伍等应急力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实训实练。
6.4装备物资保障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应储备适合使用的清除冰雪、道路清障、电力通信、气象应急观测等装备设备物资,并配套建立操作员、技术员队伍,保障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期间,装备物资能快速投送并正常使用。
6.5应急资金保障
县政府应建立健全与灾害救援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救援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一旦发生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6社会动员保障
事发地镇可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清除积雪、结冰等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紧急情况下依法征用和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并在事后给予补偿。
6.7培训宣教演练
各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应加强本级、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引导所属单位、人员掌握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提高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水平。气象、应急、交通、公安、城管、住建、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应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或开展部门联训联演,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镇和有关部门应注重加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公众获取、应对灾害预警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本预案是县政府组织和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的专项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三定”职责和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7.2档案收集管理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属于重特大事件的档案,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县档案主管部门要协助县党委和县政府,督促各镇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应对处置重特大事件工作日志,确保真实全面记载重特大事件各项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参与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重特大事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建立专门档案数据库,确保重特大事件档案各要素完整、各环节有记录、全过程可回溯,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局移交相关档案。
7.3责任与奖惩
各镇和各部门应依法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建立健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积极承担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指挥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并具有表彰奖励、优抚抚恤、征用补偿等法定权利。
7.4监督检查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要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7.5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固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附件3. 固阳县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人员联系电话表
附件4. 固阳县霜冻、暴雪、寒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附件1:固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县发改委:负责争取灾害恢复重建项目;调控抢险救灾重要物资和灾区生活必需品价格;组织有关区域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组织县本级粮食、药品和救灾物资储备。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维护,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组织指导本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治。分析地质灾害风险,针对防治措施提供专家指导,协助镇组织危险区域人员避险或撤离;组织指导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作业,必要时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暂停室外施工作业,做好燃气、供热应急保供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城镇内涝、清雪除冰灾害应对工作。负责指导室外广告牌和城市绿化树木等隐患排查整改,指导有关部门加强灾害期间城市运行管理和保障;督导各部门开展道路扫雪除冰工作,负责清理管辖范围内城市快速道路积雪和冰冻,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和市容市貌整洁。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做好主要普通公路的除雪(冰)、保通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等调整运输计划和班次,及时疏导转移滞留旅客;组织指导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指导镇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防范应对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加强灾情调度,做好有针对性的灾害防御,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根据灾害防御提示,暂停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文旅活动,指导旅游景区(点)进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做好游客转移、疏散等安全避险工作,必要时关闭景区(点)。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风险排查、抢修维护和防冻防灾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低温冰冻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协调重大灾害区域救灾工作;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生产存储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知有关企业视情减产或停产,并做好防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低温雨雪冰冻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制作发布霜冻、暴雪、寒潮等气象灾害预警,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开展气象灾害影响分析评估;组织指导本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根据灾害防御提示,做好救援力量预置备勤。根据应急响应指令,调动救援人员赴现场执行群众搜救任务,配合开展人员疏散转移等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武警固阳中队:负责根据灾害应急救援需要,按程序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市供电局固阳分局:负责加强本企业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行监控,及时排查故障、排除危险,修复被损毁的电力设备设施,保障电力供应;组织指导本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及现场指导组的应急救援救灾信息,拟制信息报告(专报、快报),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汇报,向有关单位、机构通报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下达有关指令,印发有关通知。组长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事发地镇等。
救援救灾组: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合理调配和快速投送,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组长为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为县应急管理局、武警固阳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镇等。
监测预警组:负责开展受灾区域气象、地质、农业、水务、交通、电力等灾害风险监测和预报预警,组织灾害风险预警发布工作。组长为县气象局有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为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市供电局固阳分局。
交通处置组:负责采取必要管制措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协调道路管理单位、住建、交管部门及时抢修保通道路、清除冰雪、清理障碍;协调公路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协调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快速优先通行等。组长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交管大队事发地镇等。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分拨,联系协调应急救灾物资调拨、征用、供应并依法给予补偿,负责救灾期间社会捐赠和管理;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卫生防疫和群众生命健康保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事发地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等工作。组长为县发改委主任,成员单位为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事发地镇等。
社会运行组:负责协调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广播电视、市政等设施设备等工作。组长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固阳供电分公司、事发地镇等。
宣传报道组:负责做好应急处置期间新闻宣传引导工作。组长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市供电局固阳分局、事发地镇等。
附件3:固阳县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人员联系电话表
序号 | 单位 | 科室 | 值班电话 |
1 | 县政府办公室 | 办公室 | 0472-8112345 |
2 | 宣传部 | 办公室 | 0472-8116464 |
3 | 纪委监委 | 办公室 | 0472-8122633 |
4 | 统战部 | 办公室 | 0472-8112670 |
5 | 金山镇人民政府 | 办公室 | 0472-8112767 |
6 | 下湿壕镇人民政府 | 办公室 | 0472-8267177 |
7 | 银号镇人民政府 | 办公室 | 0472-8262055 |
8 | 怀朔镇人民政府 | 办公室 | 0472-8260015 |
9 | 兴顺西镇人民政府 | 办公室 | 0472-8270013 |
10 | 西斗铺镇人民政府 | 办公室 | 0472-8280055 |
11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公室 | 0472-6110709 |
12 | 工业和科技局 | 办公室 | 0472-8112235 |
13 | 财政局 | 办公室 | 0472-8112317 |
14 | 公安局 | 办公室 | 0472-8122325 |
15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室 | 0472-8112420 |
16 | 交通运输局 | 办公室 | 0472-8112420 |
17 | 自然资源局 | 办公室 | 0472-8112488 |
18 | 农牧局 | 办公室 | 0472-2877717 |
19 | 林业和草原局 | 办公室 | 0472-8112033 |
20 | 水务局 | 办公室 | 0472-8118291 |
21 | 卫健委 | 办公室 | 0472-8127606 |
22 | 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 | 办公室 | 0472-6111021 |
23 | 应急管理局 | 办公室 | 0472-8113344 |
24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公室 | 0472-2785897 |
25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办公室 | 0472-8112195 |
26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公室 | 0472-6110833 |
27 | 民政局 | 办公室 | 0472-6947981 |
28 | 教育局 | 办公室 | 0472-8120106 |
29 | 气象局 | 办公室 | 0472-8112384 |
30 | 总工会 | 办公室 | 0472-8112229 |
31 | 固阳供电公司 | 生产部 | 0472-8126101 |
32 | 固阳县交管大队 | 办公室 | 0472-8113711 |
33 | 固阳县人武部 | 办公室 | 0472-6947300 |
34 | 固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大队长 | 0472-6110903 |
35 | 固阳县移动分公司 | 办公室 | 13500626808 |
36 | 固阳县联通分公司 | 办公室 | 0472-8113666 |
37 | 固阳县电信分公司 | 办公室 | 0472-6947016 |
38 | 固阳县融媒体中心 | 办公室 | 0472-2877022 |
附件4:固阳县霜冻、暴雪、寒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一、固阳县霜冻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霜冻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
Ⅰ 、Ⅱ、Ⅲ、Ⅳ级,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标准(红色警信号) :无 。
Ⅱ级标准(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产生严重影响。
Ⅲ级标准(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产生较大影响。
Ⅳ级标准(蓝色预警信号):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产生一定影响。
二、固阳县暴雪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暴雪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级,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标准(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Ⅱ级标准(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Ⅲ级标准(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Ⅳ级标准(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三、固阳县寒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寒潮气象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级,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标准(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Ⅱ级标准(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Ⅲ级标准(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Ⅳ级标准(蓝色预警信号):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