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阳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2021年第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固阳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固阳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固阳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一步加快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程,引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推进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有效实施,巩固扶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格局的新部署新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拓宽农产品网络营销渠道为目标,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实效、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为导向,以电子商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为发展方向,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策扶持为手段的原则,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以现代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电商普及应用,打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实惠的现代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为主,加强政府引导。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县政府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可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的电商主体,加大对具备条件农户的支持力度。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牧产品销售渠道,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增收。支持有条件地区推动农村商贸流通数字化改造,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巩固扶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三)坚持聚焦上行,促进双向流通。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网络销售,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城镇商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推动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
(四)坚持规范发展,注重项目实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注重项目实施效果,加强过程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五)坚持统筹规划,推动创新发展。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明确电商发展运营模式,创新协同发展机制,夯实基础,示范推动。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模式,培育农产品网销品牌,以创新思维全面推进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面发展,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支撑,以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产品品牌为引领,以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为龙头,完善辐射全县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为契机,推动电子商务与生态农业、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与发展,加速推进固阳县农村流通现代化发展进程,实现农村电商站点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在线旅游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商数量同比增长10%以上,带动农村各类人员应用电商创业就业人数同比增长15%以上,电商培训4000人(次)以上,为全县培育孵化一批电子商务应用人才。
四、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项目总体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
利用固阳县农牧业产业园区内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建设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集咨询服务、品牌建设、创业孵化、产品展示、线下体验、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大数据分析等服务为一体的电商综合服务中心。设置综合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创客孵化中心、电商大数据中心、电商直播中心等。配备具有一定运营经验的运营管理及服务团队,健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入驻企业管理,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提升企业的入驻率,提供信息咨询、入驻孵化、创业辅导等服务,打造培训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就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注重发挥服务中心的运营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电商创业氛围。
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等板块工作。建立固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行情况、服务质量、销售数据进行监管,实现资源统筹和信息交换,建立全面完善、高效协同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设立线下体验展示专区、直播孵化专区,培养直播网红人才,为产品上行助力。建设公共服务电子商务大数据综合平台,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对电商运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
(二)建设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以重点解决工业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的“最初一公里”为发展目标,依托固阳县农牧业产业园区有利条件,支持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发展智慧物流,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1.建立智能化快递分拨中心。整合全县现有物流、快递资源,组建快递物流配送联盟,扶持进驻固阳县农牧业产业园的快递物流企业,建设基于自动化、智能化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应用,引进智能化物流基础设施、自动化速运设备、快递安检设备、智能称重扫描分拣设备、建设多功能立体仓储等项目,实现资源共享共用,提升快递分拣效率,降低物流分拣成本。实行“1+N”模式,即建立以智能化快递分拨中心为载体,多家快递企业参与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实现物流配送“六个统一”,即统一场所、统一系统、统一管理、统一车辆、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最终实现县域物流配送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建设镇、村物流节点。通过改造供销合作社、商业网点、缴费站、活动中心等,在全县6个镇建设仓储、分拣、配送为一体的电商物流服务站,负责辖区内网购网销商品储存、包装以及镇到村、镇到县的双向商品配送;充分结合村集体经济、供销社站点、邮政站点,在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设不少于50个能辐射周边村的电商物流服务站点,负责镇到村商品配送,制作统一标识,并配置电脑、显示屏、货架、制度牌等硬件设备。提升电商物流服务站点末端服务能力,扩展便民服务、代买代卖、信息咨询、农资下乡、产品展销、产品上行等功能,对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沿途旅游线路附近和有实际需求的站点打造具有展示展销功能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本地农产品提供展示展销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购买,让农户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的电商服务。鼓励农户参与服务站点运营工作,促进就业,帮助农户通过电商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3.建设智能化“农产品上行仓”。推进全县农产品上行物流服务,借助成熟电商企业销售网络,建立农产品和网货上行分拨仓,推动特色农产品、网仓、电商、快递的产销合作。为电商企业提供农产品采购、运输、快检、保鲜、冷藏、智能分拣、网货包装等服务,打造仓配一体化的特色“智能网仓”,建设WMS仓库管理系统,集中资源统一发货,降低电商企业运营中的快递成本。完善运营管理规则、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有效控制。通过严格选品、资质审核、实体考察、商品抽检、统一包装、统一发货、生产规范管理等措施,完善对产品供应企业的管理。
(三)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依据固阳县丰富优质的农牧业资源,以农村电商内生发展能力培育服务体系建设为导向,重点建设电商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供应体系链,聚焦农产品上行,重点在品牌培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营销策划、电商生态建设、数字化赋能等方面着力打造。
1.固阳县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及推广
根据固阳县产业优势和产品特色,构建以固阳县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特色产品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支撑的固阳县农产品品牌体系。大力培育农特产品电商企业,在农特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上作出成效。规划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输出的支撑体系方案,重点从质量追溯及监管、物流体系、线上线下渠道的生态体系、生态体验专卖店、品牌识别系统导入与应用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划,最终形成以品牌为核心、产品为载体、产业为支撑,致富为目标的“固阳县生态农产品特色产业经济带”,实现从“特色农产品”到“品牌农产品”、“品牌产业”、“品牌经济体”、“品牌目的地(区域知名度)”的产业升级战略,助力乡村振兴。
(1)创建培育1个区域公用品牌,完成区域公用品牌的注册保护,提炼完成区域公用品牌统一宣传口号,同时对区域公用品牌在办公应用、传播应用、包装应用、终端应用场景等方面完成实际应用。制定固阳县区域公用品牌立体化宣传、广告、传播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并量化、具体化实施内容。制定固阳区域公用品牌应用、管理与保护措施规划。
(2)筛选出代表地方特色、具有地域优势、有利于形成区域合力,适合网上销售、适合长途运输和仓储等特点的产品,通过电商手段着力打造出具有影响力的2-3个本地区农产品网销爆品。设计制定不少于5款的农产品电商通用包装,按品牌建设成果包装应用规划,统一体现不同类别农产品的包装视觉效果,强化消费者对固阳县农产品的视觉识别。
2.网销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
(1)按照市场消费需求,围绕固阳县地标产品、特色初级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网销产品等,根据电商产品的产业特性,重点在相应的产品网货化标准方面,根据消费需求进行细化和动态调整,覆盖从农产品供应链的选品、生产、采购、物流、仓储、分级、包装、贮存、品控、配送等生产、流通全链条。推动实施农产品统一操作规范,实现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根据供应链各个环节关键节点品控要求,选取5款以上农特产品,制定或优化完善农特产品的选品标准、生产标准、质量标准、包装标准、流通标准、管控标准等,并编印成册积极推广。
(2)建设固阳县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和溯源体系,结合本县农牧企业、基地和产品情况,综合考量企业规模、标准化程度、产品特色、筛选合适的企业进行“两品一标”认证、GAP (农业规范)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 认证、QMS(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加强对固阳县农产品产业全链条的质量安全监管,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实现备案准入管理、生产全程管控、安全实时监管、产品标识可控、产品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为固阳县准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3.电商营销体系建设
制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领下的特色产品营销方案,对重点打造的产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模式、多种方式的全方位营销推广。
(1)建设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农产品网销特色馆,通过招商、运营、孵化等方式建设固阳县产品的展销平台,综合村集体经济、供销社站点、邮政站点等已有资源,结合政策,积极协助和推动企业入驻淘宝、京东、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并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提高浏览量和销售额,实现固阳县主要农副产品均可在主流电商平台销售。
(2)积极引进和对接电子商务新模式,大力推动企业开展社区团购、礼品卡、认养、定制等电子商务模式,做好农产品分销渠道,全网、多屏、跨平台,利用一切资源和手段,完善农产品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销售体系建设。每年组织大型电商宣传、农产品对接会议,并结合农产品成熟期或县级宣传节会,策划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展销活动。
(3)充分合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实施期、运维期,对固阳县电商建设亮点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在自治区、国家级媒体或全国性会议上,分别就农产品上行和电商助农,发表宣传文章、经验做法。选取固阳县代表性农产品,授权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并重点给予宣传推广。建立线上线下宣传体系,线上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制作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视频专题宣传片,制作适用于在头条、抖音、快手等现代媒体直播的短视频,制作《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册及各类宣传资料,线下在县城主要道路设置宣传牌。支持和鼓励本土企业在包头市人口密集区及其他地区,建设固阳电子商务产品O2O体验店,O2O体验店具备农牧产品的展示、配送、线上线下销售、宣传推广、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为本地产品和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升影响力。
4.农产品网货供应链体系建设
重点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固阳八宝”等特色产品打造品牌网货,加快县域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网货化建设,依托县内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各类合作社、村集体经济作为供货单位,指导供货单位进行标准化生产、加工,对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农户等供应商,充分利用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发展种养殖、手工艺品等农副产品庭院经济,打造“一村一品”“小庭院大产业”。通过网货研发、标准制定、质检、统筹货源,为网商提供多模式供货、售后等一体化电商运营服务。通过对供应端、销售端的整合和标准化运营,完善固阳县农产品的产、供、销体系,打通固阳县农产品销往全国市场的通道。
(四)建设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1.整合县域日用品批发商参与物流快递配送业务,借助三级物流体系优势,降低物流成本,延伸产品批发服务到镇村服务站点及农村超市。对整合的商贸流通企业以商会、协会等形式进行业务创新,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组织结构,力争对镇村服务站点及农村超市,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业务,降低服务站点及农村超市单独采购的成本,释放镇村消费潜力。
2.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信息化和数字化指导服务,依托电子商务大数据综合平台,统筹商贸流通企业、电商运营企业、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以及市场终端信息和资源共享,促进传统的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电商实现转型升级,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加强数字化改造,以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同时将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出村进城有机结合,打造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
3.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生产生活必需品下乡、线上线下促销和宣传活动,帮助农民积极参与本地商贸及生产企业产品的线下体验,线上购买,为培育农民多渠道消费习惯营造氛围。通过与农民面对面的近距离接触,增加农民对消费品的信任感、获得感。有效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丰富镇村服务站点生产生活必需品,积极开展代购代销服务,通过多角度服务强化与农民的信任链接,加大对农村消费者的线上购物培训宣传力度,挖掘镇村消费潜力,开拓创新服务站点与农村消费者互利共赢新模式,提升站点“存活率”,确保服务消费持续畅通。
(五)打造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建立稳定的培训机制,提升电商人才培训模式,打造“电商人才培训孵化基地”,面向不同人群有开展针对性的电商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培训4000人(次)以上。完善农村电商人才孵化体系,加强电商培训与用工就业、创业孵化、创意文化的对接和引入。建设电商直播基地,推动实施“直播电商”工程,助力传统商业向新零售转型,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1.提升电商人才培训模式。深入推进普及电商培训、专业电商培训和高端电商培训的分层培训机制,针对电商企业、电商从业人员、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村集体经济、供销社站点负责人,邮政站点负责人、镇村干部、农牧民等人员分类定向开展电商技能培训,定期举办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建立电商人才档案,全面掌握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情况和企业电子商务人才需求情况,实际动态、分类管理。建立已培训人员档案,根据实际需求反馈完善培训计划,推动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
(1)深入镇村针对县内农牧民开展电商基础知识、电商政策宣传,智能手机应用,日常购物、缴费、购票等简单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农牧民对电商的认识和了解,逐步转变农牧民思想观念,使农牧民接受电商消费和优质农产品生产意识。
(2)针对县镇村三级运营站工作人员、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乡镇部门干部、村干部、企业和合作社负责人、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本地各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电商专业知识、多平台销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针对对电商创业有兴趣、电商平台公司负责人、县镇村级站点负责人等开展网络店铺开设、推广运营指导、美工设计装饰、客服指导服务、微营销运营、开设电商(微商)交易平台店铺注册、仓储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进阶、精英等教程培训。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电子商务进农村营销实操技能和管理理念,培训后达到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要求和具备的创业能力。
(3)对熟练掌握电商基本课程、有意愿成为区域电商讲师的,按照国家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认证的等级要求开设专题培训,帮助取得工信部、人社部、商务部或相关联盟、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4)对电商企业、网商、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传统转型企业等进行包括品牌化塑造、互联网思维、传统企业转型、社交电商、社群运营、农产品上行、农产品全媒体化宣传等在内的电商专题培训,强化企业品牌意识,掌握品牌培育和品牌打造知识,提升线上线下交易额。
2.完善农村电商人才孵化体系。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用工就业、创业孵化的对接和引入。将电商人才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培训目录》,指导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服务。针对已培训人员开展跟踪服务,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经营情况。探索与大中专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电商人才模式,优秀学员推荐本地电商企业优先录用。通过开展培训孵化,推动我县开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等行业致富带头人转化为本土网红,计划在全县73个行政村培育10名以上网红书记、村长或产业发展致富带头人,培育打造1-2个网红产业村。
3.建设网红培训直播基地。打造电商直播基地,提供专业直播场地,配备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引导专业电商直播机构进行运营,定期邀请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主播和本地培育孵化的网红主播宣传推介我县电商产品。实施“直播电商”工程,开展“传统商业+直播电商”、“特色产业+直播电商”、“行业培训+直播电商”、“餐饮美食+直播电商”、“电商助农+直播电商”、“旅游+直播电商”等活动。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无接触”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营造浓厚的电商发展氛围,促进全县优质农产品新兴消费。
(六)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积极开展电商助农活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探索农村电商发展新模式,重点支持“电商+特色产业”、“电商+农旅融合”等新型主导产业发展。
1.持续开展电商助农活动。积极动员驻村第一书记作为农超对接中间人,利用手机APP、微信等线上途径,以及超市、便利店等线下销售渠道,帮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鼓励电商就地用工,为农户提供就业岗位,引导电商企业与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互联网销售农产品,实现电商、基地(合作社)和农户共同受益。
2.探索“电商+主导产业”发展模式。对全县镇村主导产业进行摸排,对适合发展电商的主导产业进行扶持,发掘打造特色网货商品,发展壮大农村电商新型主导产业,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业等特色产业,打造农村电商特色“小产品”,推动发展乡村振兴支柱“大产业”。
3.探索“电商+旅游”发展模式。支持“电商+农旅融合”发展。支持重点村发展旅游等特色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旅游、电商企业线上推广我县优势旅游资源。挖掘和培育具有固阳县文化底蕴的文创产品,打造固阳县文化名片。
五、中央资金安排规划
固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首批到位1000万元,若通过中期绩效评价,后续再到位1000万元)。本项目具体资金安排按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不超15%约300万元,电商培训为10%约200万元,县、镇、村快递物流共配体系和工业品下乡体系不低于30%约600万元,农产品上行系统建设不低于30%约600万元,巩固扶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为5%约100万,政策宣传报道、氛围营造10%约200万的基本原则,结合固阳县实际,按具体建设内容详细测算后安排。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筹备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3月)
制定《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组织机构建设,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具体任务,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工作内容解读及基础性准备工作。按照相关程序考察、筛选与项目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承办企业,对县内农副产品、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电商产业、邮政、供销、村集体经济、交通、通信等行业开展调研,充分利用会议、电台、广播、短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目的、意义,营造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3月--2022年3月)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招标采购遴选相关项目承办企业,向社会公示项目及其承办企业,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完成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成重点镇村服务站点的升级改造,打造物流服务信息应用管理平台;完成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和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数字化管理平台;有计划地组织镇村及相关部门干部,涉农商贸流通、服务类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本地各电子商务及相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学生创业者、镇村服务站点合伙人、第一书记、返乡青年、农民、农户、退伍军人、社会闲散劳动力等不同人群人员参与电子商务培训,提升电子商务培训转化效果。结合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出台规范和扶持全县电商发展相关政策,逐步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我县农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建设,完成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在网销产品研发、产品品控、产品销售、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品牌宣传推广方面持续推进,持续开展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和统计上报工作,按要求健全项目实施档案。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结合实际并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调整完善项目内容和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022年6月)
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年度任务,组织对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总结和自我评估,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完整、完善的经验模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绩效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6月--2023年3月)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工作目标,向全县各行各业有序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最终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
七、实施主体
固阳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项目组织和实施进行全面领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实施管理及全过程监督,县各部门、各镇协助实施。项目实施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并在县政府官网、自治区商务厅官网进行公开公示。实施企业需具备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经验,有较强市场统筹和资源整合能力,并积极开展电商工作推进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固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鼓励适应全县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相关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整合各方面相关的项目和资金资源,形成支持电商发展的合力。
(三)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召开电商工作专题会议,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商讨电商发展路径,提出电商发展意见建议,建立电商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和资金拨付,县各相关部门、各镇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好工作,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四)强化资金管理。组织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审核,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建设要求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及标准,以及相关要求规范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部门之间通力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强化督查督办,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建立承办单位考评机制,承办单位必须定期上报项目信息。
(六)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阳政府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各部门、各镇要对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企业、先进个人、特色产品等突出典型,认真及时总结,并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电商发展。
(七)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在公共服务中心、镇村服务站点、电商园区、物流配送车辆等显著位置,突出标识“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同时提供县主管部门的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固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开设示范县建设项目专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对项目建设亮点、典型经验做法等信息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和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
附件:1.固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2.固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
3.固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4.固阳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固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通知》(财办建〔2020〕48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借力电子商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保证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在我县的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二喜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 敏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杨尚铭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宇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 宇 团县委书记
牛巧凤 县妇联主席
江承熙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贺志勇 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乌云其木格 下湿壕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海林 银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英杰 怀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图孟仓 兴顺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乔建军 西斗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浩龙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新东 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苗慧聪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崇高 县民政局局长
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吕隽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 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永宽 县农牧业局局长
刘丽珍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贺浩然 县审计局局长
杜守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 铁 县统计局局长
李 腾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 宁 县扶贫办主任
佟 欣 县供销社副主任
薛 志 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吕晓峰 县农牧业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徐红梅 县金融中心主任
田卫华 县税务局局长
郭文东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贾俊华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建敏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苗慧聪同志兼任。
二、职能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能职责
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各成员单位电子商务产业工作推进及政策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牵头推进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电子商务产业的工作信息;开展有关调研并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1、政府办: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
2、团县委:组织发动大学生村官等青年群体参加电子商务培训,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及应用。
3、县妇联:负责发动全县广大妇女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实际应用。
4、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电子商务相关的各类媒体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在县内宣传平台开辟电子商务推广专栏或专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和重大成就。
5、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及村集体经济等相关电商工作的推进。
6、县发改委:负责电子商务领域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
7、县教科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督促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实训。
8、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定,做好具体的业务开展工作;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和电子商务的推广培训工作。
9、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县电子商务协会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10、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相关经费的落实和保障,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资金的审核和拨付。
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电子商务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网上创业认定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落实大学生电子商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点交通规划。
13、县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全县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并做好农畜产品网货供应主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14、县文旅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网络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推进文化产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组织涉及旅游企业、人员的电子商务培训,做好旅游服务业电子商务推广工作。
15、县审计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全程审计工作。
1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的摸排、登记。从业人员的相关统计工作。加强对电商企业和网店的诚信教育和监管;负责全县网货产品的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
17、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社零指标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18、县林草局:负责林产品企业和合作组织,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应用推广,拓展花卉苗木等林产品销售。
19、县扶贫办:负责助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20、供销社:通过供销社站点与电商服务站点的整合,大力推进电商发展,组织促进农产品的商标化、品牌化。
21、县投促中心:负责与国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洽谈投资工作。
22、县农牧业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与工信局共同管理服务好入驻农牧业产业园区的电商企业,做好园区内电商企业的大数据统计工作。
23、县金融中心:负责配套完善电子商务发展金融政策;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
24、县税务局:负责落实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5、县联通、电信、移动公司:负责对全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做好网络信息平台的服务工作。
三、其他事项
今后,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除县领导外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固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按时完成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综合示范影响,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 50号)、《固阳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承建固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企业。
第三条 承办企业是指经县政府审核确认、批准并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备案的项目实施单位。
第四条 固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本制度所称项目主管单位,由其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 项目管理内容
为确保项目开展的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第五条 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所进行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承办企业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便要及时找出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总体进度不足的承办企业,及时下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完成的,取消承办资格。
第六条 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是指为规范项目承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定期走访承办企业,对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责令承办企业及时整改。对于发生较大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办企业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取消承办资格。
第七条 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指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测评承办企业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尽快安排项目验收、下发补助资金;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要求其加强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的可取消其承办资格。
第八条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指对项目承办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主管单位应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参与示范项目的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售农副产品出现质量安全和过期商品等问题以及发生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严厉打击承办企业虚报、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在政府网站上通报批评或撤销承办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生产经营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三章 项目管理流程
第九条 承办单位确定后,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且与招标文件公布的合同范本一致;审批通过后,再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代表县政府签约,批复及合同文件抄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备案;重大项目合同应当在签订之前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 项目合同签订后,对项目的管理将按照承办单位的实施方案进度进行整体监管并备案,采取项目审批、验收和评估的基本流程,承办单位可按实施进度申请项目建设资金。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包括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之前,应提供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现状、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主要工作内容、项目资金预算、项目清单、时间进度、实施人员配置、保障措施等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预审。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审批程序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承办单位具体项目实施材料进行审核;
(二)具体项目建设方案预审通过后,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监管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财政局、扶贫办等小组成员,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频次为对每个承办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方式分为实地检查、听取报告、查看资料以及其他可行方式,能实地检查的,必须组织到项目实施现场,每次检查必须如实填写项目检查资料。
第十四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核项目申报过程中的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及业务指导等;
(二)监督、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评审、验收等;
(四)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第十五条 县财政局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项目管理、调度、验收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审核、拨付等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三)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四)接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配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组织的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好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反馈。
第十七条 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原则上项目承办单位每个季度应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详细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情况等。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采用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验收方式。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验收申请;
(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家评审或审计;
(三)对于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疑问,需要现场验收的,组织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实地验收;
(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拟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经调查属实并需调整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新复核。
(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出具项目验收通过、重新复核或者验收不通过文件。
第二十条 申请项目验收应当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需阐述项目投入、完成情况、运营效果、取得成效等);
(三)项目所达到的预期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研价值的说明性材料;
(四)项目投资审计报告及有关发票复印件;
(五)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六)其他相关材料;
(七)可以选择提供其他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一)未完成合同任务中主要技术指标,或者完成合同任务中经济指标为90%以下的;
(二)项目研究过程或者提交的研究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三)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文件或者数据的;
(四)擅自修改合同规定的考核目标、技术路线等内容的;
(五)其他不通过验收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未通过验收通知之日起,对项目进行整改,经整改并完成项目实施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验收或者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的,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承办资格,并追偿对项目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需要复核的验收项目,项目承办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第五章 项目监管
第二十四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及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承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不得申请本县范围内政府资金支持项目:
(一)在申报、实施或者验收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支持资金的;
(二)非法挪用、侵占、冒领、截留专项支持资金的;
(三)阻挠或者故意规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第二十六条 参加项目评审、评估的专家及有关主管部门在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对外泄密、损害有关单位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专家利用评审、评估以权谋私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与相关人员串通、弄虚作假,蓄意骗取专项资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固阳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和高效使用,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固阳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快电子商务在我县推广应用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公开项目申请、评审、验收等环节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
(三)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应单独建帐,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规范采购程序,确保资金安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四)择优扶持,鼓励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方向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方向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县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品牌培育、质量保障体系、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电子商务培训及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推广等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重点支持方向:
(1)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2)县镇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3)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4)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5)资金安排除符合上述基本原则外,应严格遵守自治区主管部门及示范县指定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 要充分利用政府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第三方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和资源浪费。
第七条 专项资金使用及不支持的内容
(1)专项资金使用基本要求:合理、合规、开放、可持续,有支出依据(预算、进度、标准)、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
(2)专项资金不得用于:
①基本建设支出;
②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③网络交易平台建设支出;
④购买流量支出;
⑤归垫资金;
⑥风险支出、担保、借款;
⑦征地拆迁。
(3)中央财政资金原则要求:
①示范县要充分利用县域内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展品展示中心;
②原则上不支持现金奖励企业或个人。
第三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分配方案如下:
本项目具体资金安排按照商务部、商务厅资金管理文件要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不超15%,电商培训为10%,县、镇、村快递物流共配体系和工业品下乡体系不低于30%,农产品上行系统建设不低于30%,巩固扶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为5%,政策宣传报道、氛围打造为10%的基本原则,结合固阳县实际,按具体建设内容详细测算后安排。
第四章 专项资金管理
第九条 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县财政局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具体业务管理制度。
(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资金安排建议、资金使用方案,组织项目的申请、评审、验收等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
(三)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参与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建议和资金使用方案,办理专项资金的拨付,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条 所有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这些资产行使出资人职权和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设专人专账核算,监督合理使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第十二条 合作运营主体企业的资金管理:支付给合作运营主体企业的运营及服务费,根据时间和工作进度分期拨付。
第五章 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
第十三条 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遵照以下程序:
(一) 项目资金的申报。示范项目承办单位阶段性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后,将已经建成并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电商办)提出资金支持申请,并附企业申请报告、项目承办协议或合同、项目建设方案或规划、承办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及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合法有效投资费用支出证明及其他验收证明材料等。
(二) 项目审核与公示。由县电商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专家小组及时组织审核验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对每个项目应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对验收合格项目和预拨付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 项目资金的拨付。
1、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要求,按“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办人初审、财务人员预审、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县电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该笔资金。
2、项目资金拨付方式。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形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拨付,报账单位出具原始单据、发票、取得进度支出的证明,包括工程量确认单、进度款计算单、质量验收单、设备到货单,使用人签收单等相关资料经电商办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划拨资金。
3、项目建设启动后,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首次拨付专项资金按中标后签订协议额度拨付;第二次拨付须对已实施项目进行核查、由实施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按项目进度拨付;第三次须在项目建设完工,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同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无质量问题付清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专项资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 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县电商办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五)项目完全通过全面验收,并通过商务部最终绩效评价合格后再全额拨付剩余资金。
(六)如建设项目未能通过绩效评价,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追回前期拨付资金。
第十四条 项目承办企业必须按其承诺的投资额度和建设标准、时限要求进行投资和建设,投资建设额度、建设标准、时限要求达不到的,专项资金将不予拨付,并将按违约处理。
第六章 项目资金的监管
第十五条 县电商办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根据实施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及验收。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
第十七条 获得专项资金扶持或承办资格的单位和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全部结束时终止。
附件4
固阳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借力电子商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保证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在我县的顺利开展,按照项目整体要求,特制定以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的固阳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政府办、团县委、县妇联、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教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业局、县文旅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林草局、县扶贫办、供销社、县招商中心、县农牧业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县金融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税务局、县联通、电信、移动公司、各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运营主体单位等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提出会议内容及议程,确定参会成员单位,重大会议需经联席会议讨论,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事项,经召集人签批后下发;临时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由召集人召集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处理;会议做出的决定或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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