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阳县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差异化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阳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自治区政府、包头市政府有关要求,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跨部门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差异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固阳县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差异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予以公开)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固阳县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差异化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全面覆盖、坚持规范透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实现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减少对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完成市场监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及《全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试行)》,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范围
建立固阳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固阳县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县档案史志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和科技局、固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医疗保障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县供电分局、县气象局、人民银行固阳支行、县邮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各相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本部门“三定”职责、执法依据和工作实际情况,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2.建立完善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总库,将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在此基础上,结合执法资质、专业特长、业务专长、工作经历等情况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分别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子库,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本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总库,同时要突出监管重点,根据监管特点和需要,按照检查对象的行政许可类型、行业类别、风险程度以及信用水平的不同,灵活多样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子库。进一步梳理出本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监管对象子库,为牵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奠定基础。
4.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2021年度差异化双随机抽查计划,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制定后要及时上报、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实现内部联合全覆盖、常态化。
5.做好监管平台的优化整合和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和保障工作,推进本部门政务外网建设,配套做好硬件保障,实现本部门内部各业务部门顺畅登录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统一记于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二)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
1.统筹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自治区级有关单位已经公布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各相关领域适用联合抽查事项,明确和规范随机联查监管事项名称、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执法权限等,并向社会公布。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成熟一批、公布一批,逐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对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以及被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等,可以不纳入联合抽查监管范围。
2.建立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各相关部门现有的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结合管辖区域、职责范围,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适用联合抽查的所有被监管对象都应纳入联合抽查对象库,联合抽查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都应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与相关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专家库数据连接共享,满足专业领域的执法检查需要。建立健全“两库”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准确全面和更新及时。
3.统筹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监管需要,制定本领域跨部门随机联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公示。计划制定要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多部门联合检查的事项和参与配合部门,合理确定联合抽查方式,可采用综合大联查模式一次性完成被抽查对象涉及的所有事项检查,也可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各相关部门要在年内组织1次以上部门联合抽查,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一般不少于3个,不断扩大参与联查部门的数量,科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既确保一定的监管覆盖面和震慑力,也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详细的本部门内部以及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便于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年度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监管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各相关部门在随机抽查时要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统一抽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公示,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公示。检查结果也可以同步在同级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固阳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牵头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认落实职责分工,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完成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把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加快推进。
(三)注重宣传培训
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不断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提供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资金支持,同时做好涉及网络维护管理、业务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增强责任意识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我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已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目标。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完成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把实现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各相关部门应在每月末5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月报表》(见附件),并分别于9月6日、11月30日前报送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进行通报约谈,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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