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固阳县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 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固阳县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固阳县政府部门
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呼声,按照县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学习借鉴市政府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政府首次组织开展2021年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搭建政府与市民群众“面对面”直接交流、平等议政和政府部门亮实绩、比实效平台,着力打造“问政政府”载体,全面提振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2021年我县改革、发展、创新一系列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相结合,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固阳县在新一轮发展和竞争中再创辉煌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县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工作报告会。
2021年4月9日组织32个政府部门进行现场工作报告,报告大会分2组进行(上午:执法监督类和社会事务类、下午:经济管理类),每个部门工作报告限时6分钟,报告字数控制在1600字以内,并制作演示PPT。工作报告会在县政府会务中心设主会场,在各镇政府设分会场。
工作报告内容为:2020年度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成效(以上占四分之一篇幅),重点突出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为群众办理好事实事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方面的内容。报告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市民关注和社会热点,体现各级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政府热线、网民留言、媒体监督曝光、信访问题解决办理情况等,报告内容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通俗易懂。
(二)广泛征集市民意见建议。在工作报告会主会场及各镇分会场组织各类参会代表重点从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城市治理、文化发展、生态文明、民生保障、政府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工作报告会录播视频将通过政府各媒体平台播出,并在固阳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同时开通意见建议征集专栏,向市民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激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参政议政,共谋固阳发展。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项分拨办理,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2021年工作改进和政策研究过程。
(三)接受市民代表评议。通过随机抽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主会场遴选400名(每场200名)市民代表现场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采用无记名的方式现场填写并提交评议票,每场发放评议票200张;分会场邀请180名镇村代表(每镇各30名,包括镇机关干部、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代表参加4月9日全天工作报告会)主会场代表遴选要科学设计市民代表构成,统筹考虑地区人口总量差异、市民身份、职业与报告部门工作职责确保评议质量和针对性。市民代表的评议票当场回收、密封,会场评议票混合后由县统计局汇总统计,由县人社局和派驻政府办纪检组负责监督汇总情况,评议结果将作为各部门2021年综合考评重要参考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筹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市民代表的遴选、确定,做好会场的会务及技术保障。
(二)报告评议。组织县政府部门工作报告会,接受主会场市民代表评议,公布县政府部门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三)办理总结。办理意见建议并向市民反馈,评选优秀建议完成评议结果的汇总统计。
四、责任分工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交管大队、电力公司、各通信公司及各镇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文稿筹备组、组织保障组、会务保障组、技术保障组、监督检查组、新闻宣传组、意见建议办理组等工作组。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活动统筹调度、文稿筹备、会务保障等工作,负责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文稿起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文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做好会场录播技术保障,做好网上信息发布、网站专栏开通、微信公众号专题制作、意见建议征求等技术支持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市民代表遴选、评议票设计制作,会场评议票发放、统计、汇总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主会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和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会场秩序纪律监督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主会场及分会场的医疗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主会场信访维稳及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县电力公司负责主(分)会场电力保障工作;
县交管大队负责主会场交通疏导工作;
各镇、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市民代表的遴选、审核、培训、通知、材料发放等工作,同时各镇要做好分会场会务组织保障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活动组织机构,构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指令畅通、运行有序的工作推进体系,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加强协作,整体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市民代表和会场组织工作,组织市民代表提前做好评议准备,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发动市民代表收集周围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意见建议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活动的各项纪律要求,监督人员要加强现场巡查,实行全过程监控,保证活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2021年固阳县政府部门
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
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郝玉海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 李领斌 县政府办主任
任 铁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 王瑞锋 县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高晓光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艳泽 县派驻政府办纪检组组长
张 鑫 县政府办副主任
高海霞 县文联主席
宋晓静 县委机要保密局副局长
段晓斌 金山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菅 敏 下湿壕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贺 毛 银号镇统战委员、组织委员
贺海军 怀朔镇副镇长
杨 东 兴顺西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柴永生 西斗铺镇副镇长
邬建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强 县人社局副局长
梁超群 县文广局副局长
李宏亮 县卫健委副主任
王天强 县统计局副局长
祁建军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贾占全 县信访局副局长
江承熙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武 蓉 县委网信办主任
赵晓元 县交管大队教导员
李 军 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唤青 县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贺海亮 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贾俊华 固阳县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郭文东 固阳县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王建敏 固阳县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为确保2021年固阳县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顺利实施,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文稿筹备组、组织保障组、会务及技术保障组、监督检查组、新闻宣传组、意见建议办理组。
固阳县政府部门工作报告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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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县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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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类(3个) 社会事务类(13个) 4月9日(上午)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 县教育和科技局、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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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类(16个) 4月9日(下午) |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供销社、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农牧业产业园区服务中心 |
市民代表人员构成表
| 代 表 类 型 | 人 数 |
|
社区或村民代表 重点项目单位代表 企业代表 个体经营者代表 新市民代表 部门、镇村代表 事业单位代表 行业协会、商会代表 中介机构 自愿报名市民代表 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代表 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 群团组织代表 科研技术人员代表 |
30 20 25 10 8 20 10 11 3 10 11 11 11 11 6 3 |
| 单场合计 | 200 |
2021年固阳县政府部门
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
活动工作纪律
为加强县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工作纪律,保证活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开展,确保结果真实、准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纪律。
一、组织活动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违反评议程序和有关要求,统计结果出现重大失误。
2.暗示或指使市民代表对被评议部门进行虚假评价,授意市民代表填写测评票等。
3.擅自修改测评票,隐匿或擅自销毁原始评议资料,影响评议结果和名次。
4.利用评议之便谋取私利,索取、接受被评议部门的宴请、礼品、礼金馈赠等。
5.向被评议部门透露投诉、举报的单位或人员等信息。
6.提前泄露市民代表名单、评议结果、名次以及其他工作秘密。
7.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评议会场监管不严,错发、漏发测评票,回收与发放测评票数量不一致。
二、活动主会场及分会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对违反评议程序和工作要求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或者对严重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情不查。
2.暗示或指使市民代表对被评议部门进行虚假评价,授意市民代表填写测评票,纵容代填测评票等。
3.接受被评议部门的宴请、礼品、礼金馈赠。
4.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议部门谋取私利。
5.擅自向被评议部门提前泄露市民代表名单。
三、被评议部门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进行私下非正当活动,干扰评议程序和结果。
2.进行各种方式的拉票活动,向对口部门提出评议的“特殊”要求,通过发短信等方式授意市民代表。
3.宴请组织活动的部门及人员、市民代表,或向其赠送礼品、礼金,以交通费、通讯费等名义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4.夸大工作实绩,隐瞒存在的问题,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广告式”自我宣传等。
5.对举报人员进行刁难或报复。
四、监督机制
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以及存在其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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