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包头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协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政协固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到提升政府执行力、促进政府工作目标实现的高度来认识,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在依法履职尽责和提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满意度上不断取得新成就。
二、严格办理程序
(一)交办。承办单位在正式收办前已收阅审核过意见建议征求稿,对需要调整的部门已按时限进行了反馈,根据固阳县政府关于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正式收办后不得再无故退回,也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对签领到的审定后的建议和提案要再次逐件清点、核对、登记,要迅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综合协调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提出目标要求、办理进度和质量标准。具体工作人员要设立AB角,在收到建议和提案一周内确定两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并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反馈至县政府督查室并加入2021年此项工作的联络微信群(房间号:政府办235/237 联系电话:8118268 8112308)。
(二)办理。各承办单位接收建议和提案后,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承办单位收到交办任务并清点登记后,要及时将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答复工作。凡建议和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出说明。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承办单位要在8月10日前提交县政府督查室审核,8月20日前书面答复代表;县人大代表建议要在7月10日前提交县政府督查室审核,7月20日前书面答复代表。县政协提案的承办单位要在8月10日前提交县政府督查室审核,8月20日前书面答复代表。
交办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办理方式为主办和协办两种。主办办理方式的答复件由主办单位答复,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抓好办理工作落实,并按主办单位时限要求将有关答复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送主办单位,涉及多个部门共同主办的意见建议,由各主办部门分别答复。
(三)答复。
1.复文要包括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建议采纳或处理情况等,做到符合政策、问有所答、答有所据、态度诚恳、文字精炼、表述准确,摈弃空话套话。
2.复文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承办单位应先将答复件初稿(电子版)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再答复代表和委员。
3.建议和提案复文按照附件统一格式行文,并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加盖单位公章。
4.承办单位根据办复情况在复文右上角进行标注,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用“C”标明。
5.今年政协固阳县九届四次会议提案中涉及同一方面工作的多个提案进行了并案处理,针对并案提案,承办单位需向并案提案涉及的所有提案人分别寄送答复件;同时,针对涉及多名代表的建议,承办单位要向领衔代表及附议代表分别答复。
6.正式答复件由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寄送给每一位代表和委员。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件需抄送县政府督查室。
7.各承办单位向代表和委员寄送办理答复件时,一并随附满意度测评表,收集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件及问题解决情况的意见。满意度测评表也可以在承办单位征求代表和委员对答复的意见时,由代表和委员当场签署。
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应当主动同代表委员联系,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各承办部门要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答复会,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归口督办委办、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有关人员参会,面对面座谈、交流。代表、委员对答复情况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代表、委员的具体意见后半个月内重新研究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告知重新办理结果。
(四)督办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对所属部门的办理进度和质量进行催办和检查,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对上年度答复已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和提案(见附件),今年继续跟踪督办,并将落实解决情况再次向代表和委员书面反馈。
三、密切沟通联系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与代表和委员办前、办中、办后的“三见面”制度,不断创新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书信、面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也可以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加调研和讨论,更多地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的初衷,共商解决办法,促成问题的圆满解决。
四、强化督促检查
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承办建议、提案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适时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回头看”,及时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各承办单位的领导重视情况,办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工作完成情况,问题建议解决情况,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情况。同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联 系 人:梁冬梅 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胡彦龙 政府督查室科员
联系电话:8118268 8112308
邮 箱:gyxzfbdcs@163.com
附件:附件1—15.pdf
1.包头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汇总表
2.包头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格式
3.包头市人大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表
4.政协包头市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汇总表
5.包头市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
6.包头市政协提案满意度测评表
7.固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汇总表
8.固阳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B”类建议汇总表
9.固阳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格式
10.固阳县人大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表
11.政协固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员提案汇总表
12.政协固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B”类提案汇总表
13.固阳县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
14.固阳县政协提案满意度测评表
15.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群二维码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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