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打击农村牧区职业放贷黑恶势力,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即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固阳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放贷主体相关线索
1.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放贷资质,长期、反复向不特定农牧民对象发放贷款的个人、家族团伙、地下钱庄等职业放贷主体。
2.冒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社、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机构等涉农涉牧组织名义,实际从事非法放贷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3.跨旗县、跨苏木乡镇流动开展放贷业务的外来职业放贷团伙,以及在本地充当“钱串子”“放贷中介”、撮合高利借贷并抽取高额佣金的人员。
(二)重点行为线索
1.生产经营类。针对种植养殖、饲草储备、农机购置维修、农畜产品收购加工、土地流转、草牧场承包等农牧业生产经营资金缺口,由上述放贷主体实施的职业放贷行为。
2.虚假名义类。以“惠农贷”“养殖贷”“春耕贷”“农机贷”“草牧场周转贷”等涉农涉牧名义包装贷款,由上述放贷主体实施的职业放贷行为。
3.民生消费类。针对农牧民建房、婚丧嫁娶、子女就学、看病就医等生活资金需求,由上述放贷主体实施的职业放贷行为。
4.政策资金关联类。在惠农补贴、生态补偿、征地补偿、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前,由上述放贷主体以“过桥贷”“垫资贷”名义进行放贷,甚至截留、抵扣补贴资金的行为线索。
5.基层组织关联类。上述放贷主体联合嘎查村、合作社等基层组织,以集体名义吸收资金再高利转贷给农牧户,或基层干部参与、包庇职业放贷活动的线索。
(三)新型放贷线索
1.通过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牧区熟人网络推广,面向农牧民发放无资质网络贷款的线索。
2.针对农牧民群体,以“低息、无抵押、快速放款”为诱饵,实际收取高额利息、逾期费的线上放贷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以及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并附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邮件方式举报,举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举报电话:0472-8123601
举报邮箱:gyxjrzx@163.com
固阳县财政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