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全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0 万吨高纯工业硅加20 万吨有机硅
(一期)年产15万吨工业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大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 万吨高纯工业硅加20 万吨有机硅(一期)年产15万吨工业硅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大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 万吨高纯工业硅加20 万吨有机硅(一期)年产15万吨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 万吨高纯工业硅加20 万吨有机硅(一期)年产15万吨工业硅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大全新材料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硅石预处理破碎系统、原料堆棚及储仓、上料系统、12台33000kVA工业硅电炉及浇筑生产线、成品破碎生产线3条。配套建设给水系统、循环水站、污水回用系统、蒸发结晶装置、各类废气处理系统、固废收集等系统。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①大气环境:取以厂址中心为中心点,边长为5km范围的矩形区域。
②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③地下水:东部(侧上游)平行于1380m等水位线为界,外扩3.52km;西部(下游)平行于1300m等水位线为界,外扩3.53km;南部(上游)以基岩山区边界为界、西南和北侧以分水岭为界,外扩0.87-2.39km,评价区面积25.58km2。
④环境风险:以建设地为中心,半径5km范围。
⑤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1000m范围。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开始时间:2022年7月29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钢铁大街86号新邮电大厦507房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地址: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联系人:刘诚
联系电话:13896948486
E-mail:liucheng1@daqo.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蒙古大全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