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办公室现已委托包头市驰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生态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内经二路与纬三路交汇处东北方向100m处。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概况: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规模为10000m3/d,出水全部回用园区,无外排水,实现零排放。工业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出水进行再生水处理以满足企业回用水质指标,同时对膜系统产生的浓盐水进行零排处理。污水处理规模及再生水处理规模均为10000m3/d,一期建设规模和二期建设规模均为5000m3/d,本次仅针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一期工程主要服务企业包括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及其他排污量较大的工业企业。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办公室
联 系 人:张维 联系电话:1869740258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包头市驰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市商会大厦1-2210
联系人:刘飞龙 联系电话:15149341942
邮箱:165271141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