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CxSxVvVywHsHi1M-UCMEA?pwd=eouw
提取码:eouw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粉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干选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大马连壕村东1km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35′0.434″,北纬41°4′19.146″;水选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长发城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37'0.74",北纬41°04'48.17"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现有干选生产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长发城村选矿厂内,拆除现有选矿厂干选生产线后迁建至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马连壕铁矿矿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并配套建设废石回收利用生产线,现有干选、水选生产线部分设备破损严重,对干选、水选生产线设备进行更换升级改造,水选生产线在现有工程水选厂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将现有选矿的干选生产车间全部拆除后,扩大水选车间上料平台,将选厂现有炸药库改建为尾矿干排车间尾矿干排,尾矿砂回填采坑,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涉及尾矿库。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干选厂处理原矿45万t/a,水选厂生产铁精粉10t/a。
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公众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发送或邮寄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海英
通讯地址: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5149330333
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工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4-19室
电子邮箱:2770997553@qq.com
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