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3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2-611101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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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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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阳县海明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回收利用扩建发电机组和原有机组排放口技术改造项目 |
包头市固阳县区金山镇哈业忽洞村海明公司厂区内 |
固阳县海明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北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工程将现有1台20t/h煤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以备其它锅炉出现故障,设备检修或维护等非正常工况下使用),新增1×35t/h煤气锅炉+1×6MW汽轮机+1×6MW发电机,建设内容包括发电系统、发电车间、冷却塔等,建成后年发电量不变,发电量约1.7亿KWh,全部供厂内自用。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0万元,占总投资的5.7%。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管理,最大幅度减轻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煤气锅炉采用净化后高炉煤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管道汇总后通过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1根33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CR脱硝过程中产生的氨通过锅炉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氨有组织浓度执行《火电厂污染物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中表13 SCR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效果中逃逸氨的浓度限值。 尿素贮液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氨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软化装置排水、冷却塔排水,全部用于厂内高炉冲渣系统,不排放。劳动人员与现有一致,生活废水量不新增。 4、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包装袋、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其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更换,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置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6、你公司应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