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 5 月13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固阳县支农路翡翠城西侧约90米(固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72-812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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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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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万胜壕村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固阳县金山镇万胜壕村 |
150222102243JA00117W00000000 |
821.21㎡ |
工业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