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她”力量 | 李冬菊: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践行公正司法使命
发文时间:2022-03-05
资料来源:固阳县政府
她们,是定义者,主宰人生,活出绚烂,书写“做自己”的世界宣言。她们,是奉献者,无视付出,因爱伟大,在事业与家庭间游刃有余。她们,强大而坚韧,温柔却不失锋芒。她们,是心怀美好梦想的固阳新女性!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勇担责任、拼搏奋进。巾帼繁如花,盛放新时代。
第112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去认识一下她们。
李东菊,现任固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新建法庭负责人。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审判员到庭室负责人,10余年来,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有的只是数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工作。她认真做事、热忱待人,工作面前没有挑三拣四,哪里有需要就到哪里,且干一行爱一行成一行。她先后被固阳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优秀个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21年度包头市法院系统岗位之星”等荣誉称号。李东菊自参加工作以来,审理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千余件,连年结案数量都位居民商事审判口前列,所审结案件无一超审限。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些当事人之所以对法官作出的公正判决不买账,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官和群众沟通不够,群众对法官不信任,而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是和群众打成一片,多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一次次安顿好孩子睡着,夜里起来又反复研究案件。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她也屡次遇到当事人拒绝沟通调解的情况,一次次,她调阅案卷、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案情,但过程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当事人说:“你都快把我家门弦踏断了!”在她不懈的努力和协调之下,一桩桩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21年9月,她受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因为当时处于农忙之际,为了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产劳动,她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该起案件。她带领书记员在陌生的乡间道路驱车70多公里,在经历了“警车缺油等救援”“巡回法庭换场地”“天公不作美下急雨”等小插曲后,在一间集体宿舍里进行了7个小时的庭审终于换来了胜败皆服的满意效果。她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也不放松对专业知识的研究、不断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提炼典型案例案情和审判要点,强化调研在审判工作中的成果转化,打造精品案例。2021年5月,其撰写的案例《原告郭某某与被告贾某、韩某某、杨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共同饮酒人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二等奖。该案还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度包头法院十大案件”。当法官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是如此平凡;而她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是如此的不平凡。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一如既往将公正与效率作为行动指南,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