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邪、反邪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掌握邪教活动信息,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又称“三赎基督”)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奖励金额
1.提供邪教组织非法聚会练功,或者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群众从事邪教活动,聚敛钱财,视情况奖励200-5000元人民币。
2.提供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视情况奖励200-1000元人民币。
3.提供邪教人员拉拢青少年学生加入邪教组织,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教义,扰乱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视情况奖励200-1000元人民币。
4.提供向群众散布邪教歪理邪说,造成社会恐慌,扰乱社会和谐稳定的,视情况奖励100-500元人民币。
5.提供组织、煽动、蒙骗邪教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视情况奖励100-500元人民币。
6.提供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音像带、光盘、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邪教物品的,视情况奖励100-500元人民币。
7.提供在居民区、街道地面、公园、广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和树木、墙体、电杆等物体,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抛洒、发放、展示邪教标语、横幅、传单、光碟、书刊等邪教宣传品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人民币。
二、举报方式
1.拨打报警电话110
2.到当地派出所举报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需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时注意方式方法和自身安全,留存好证据和资料,以便事后核实、兑现奖励。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3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件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举报线索实行首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按举报登记时间为准;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同一举报人在多地多部门举报同一线索的,不重复奖励。
3.接报单位及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4.举报人需要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勒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受理举报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固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固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