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碳达峰三年行动方案
固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
目 录
一、固阳县碳排放达峰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二、总体目标
(一)碳达峰目标制定
(二)碳达峰峰值预测
(三)各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消减量核算
三、固阳县碳排放达峰2021-2023年重点措施
(一)能源领域重点措施
(二)工业领域重点措施
(三)交通领域重点措施
(四)建筑领域重点措施
(五)居民消费领域重点措施
(六)打造低碳工业园区
(七)打造绿色低碳城市
(八)生态建设(森林碳汇)领域重点措施
(九)其它协同领域重点措施
(十)加强低碳基础能力建设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主体责任
(三)强化体制创新
(四)完善监督检查
(五)落实资金保障
(六)加强低碳教育
为进一步落实固阳县2027年实现碳排放达峰的目标,梳理和统筹实现碳排放达峰所需的涉及各部门、各行业的量大面广的工作,筛选有针对性的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平衡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加速峰值目标的实现,确保达峰目标和固阳县其它经济社会目标有条不紊的共同快速实现,固阳县发改委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上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固阳县2027年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
一、固阳县碳排放达峰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力争在2027年实现碳排放达到峰值。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县的低碳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为2027年实现碳排放达峰打下坚实基础。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速度放缓,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控制在19吨/万元以下。
到2027年,全县实现碳排放总量将达到峰值,进入低碳发展的排放量新阶段。碳排放总量增速大大放缓直至为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14吨/万元以下。
二、总体目标
(一)碳达峰目标制定
按着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计划,国家计划2030年实现碳达峰。根据包头市碳达峰和碳中和研究成果,到2026年能够实现工业碳达峰,到2029年实现全社会碳达峰。根据固阳县能耗占比分析,工业能耗占固阳总能耗的90%,整体碳达峰关键在工业碳达峰。根据固阳县煤、油、气及一次电力的比重和产业结构,规划到2027年实现碳达峰,比国家提前3年,比包头提前2年。
(二)碳达峰峰值预测
1.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预测
(1)历史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
据固阳县统计局提供2014-2019年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核算2014-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2017年因为数据失常,影响数据完整性,故不统计在内。2014-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件表2-1。
表2-1 2014-2019年固阳县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表
|
序号 |
年 份 |
二氧化碳排放量(万吨) |
|
1 |
2014 |
167.58 |
|
2 |
2015 |
167.36 |
|
3 |
2016 |
164.52 |
|
4 |
2018 |
265.33 |
|
5 |
2019 |
640.24 |
(2)2020-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测
2020-2030年碳排放预测以2020-2030能源消费总量预测值为计算基数,能耗增速控制暂按“十四五”自治区允许能耗增速控制上限进行能源消费总量预测。2020-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测值通过历史单位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值计算,计算结果见表2-2。
表2-2 2020-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及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测
|
序号 |
年份 |
能源消费总量预测值(万吨) |
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测值(万吨) |
|
1 |
2020 |
325.22 |
1248.19 |
|
2 |
2021 |
331.53 |
1272.49 |
|
3 |
2022 |
337.96 |
1297.17 |
|
4 |
2023 |
344.52 |
1322.34 |
|
5 |
2024 |
351.2 |
1347.99 |
|
6 |
2025 |
358.01 |
1374.14 |
|
7 |
2026 |
364.96 |
1400.8 |
|
8 |
2027 |
372.04 |
1427.98 |
|
9 |
2028 |
379.26 |
1455.68 |
|
10 |
2029 |
386.62 |
1483.92 |
|
11 |
2030 |
394.12 |
1512.7 |
图2-1 2020-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及二氧化碳排放量趋势图

(3)碳排放趋势预测分析
按现有固阳县煤、油、气及一次电力的比重下的碳排放强度预测,随着固阳县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加,碳排放也将持续增加。碳排放量趋势与能源消费总量趋势保持一致,到2030年也无法实现达峰。
2.碳达峰峰值预测
根据固阳县统计局提供数据,2020年全县GDP为63.50亿元,2021年GDP预测值为70.00亿元,“十四五”期间,固阳GDP增速预计为6%。2022年-2030年全县GDP增速均参考“十四五”期间增速,以此预测2022年-2030年全县GDP。预测结果见表2-3。根据2020-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预测值,可计算2020-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见表2-4。
表2-3 地区生产总值预测
|
序号 |
年份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
1 |
2020 |
63.5 |
|
2 |
2021 |
70 |
|
3 |
2022 |
74.2 |
|
4 |
2023 |
78.65 |
|
5 |
2024 |
83.37 |
|
6 |
2025 |
88.37 |
|
7 |
2026 |
93.68 |
|
8 |
2027 |
99.3 |
|
9 |
2028 |
105.25 |
|
10 |
2029 |
111.57 |
|
11 |
2030 |
118.26 |
表2-4 2020-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
序号 |
年份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二氧化碳/万元) |
|
1 |
2020 |
19.66 |
|
2 |
2021 |
18.18 |
|
3 |
2022 |
17.48 |
|
4 |
2023 |
16.81 |
|
5 |
2024 |
16.17 |
|
6 |
2025 |
15.55 |
|
7 |
2026 |
14.95 |
|
8 |
2027 |
14.38 |
|
9 |
2028 |
13.83 |
|
10 |
2029 |
13.30 |
|
11 |
2030 |
12.79 |
为实现2027年固阳县碳达峰,需要消减各年度碳排放强度。各年度碳排放控制值和消减量见表2-5。消减后2020-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测值见表2-6。
表2-5 各年度碳排放控制值和消减量
|
序号 |
年份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值(吨二氧化碳/万元) |
碳排放强度消减量(吨二氧化碳/万元) |
|
1 |
2020 |
19.66 |
0.00 |
|
2 |
2021 |
18.18 |
0.00 |
|
3 |
2022 |
17 |
0.48 |
|
4 |
2023 |
16 |
0.81 |
|
5 |
2024 |
15.4 |
0.77 |
|
6 |
2025 |
15 |
0.55 |
|
7 |
2026 |
14.6 |
0.35 |
|
8 |
2027 |
14 |
0.38 |
|
9 |
2028 |
13 |
0.83 |
|
10 |
2029 |
12 |
1.30 |
|
11 |
2030 |
11 |
1.79 |
表2-6 消减后2020-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测值
|
序号 |
年份 |
消减后二氧化碳排放预测值(万吨) |
|
1 |
2020 |
1248.19 |
|
2 |
2021 |
1272.49 |
|
3 |
2022 |
1261.40 |
|
4 |
2023 |
1258.40 |
|
5 |
2024 |
1283.90 |
|
6 |
2025 |
1325.55 |
|
7 |
2026 |
1367.73 |
|
8 |
2027 |
1390.20 |
|
9 |
2028 |
1368.25 |
|
10 |
2029 |
1338.84 |
|
11 |
2030 |
1300.86 |
图2-2 消减后二氧化碳排放量变换趋势

(三)各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消减量核算
各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测值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值的差值为每年需要的消减的数量,各年度消减量见表2-7。
表2-7 各年度消减量
|
序号 |
年份 |
年度消减量(万吨) |
|
1 |
2020 |
0 |
|
2 |
2021 |
0 |
|
3 |
2022 |
35.77 |
|
4 |
2023 |
63.94 |
|
5 |
2024 |
64.092 |
|
6 |
2025 |
48.59 |
|
7 |
2026 |
33.072 |
|
8 |
2027 |
37.78 |
|
9 |
2028 |
87.43 |
|
10 |
2029 |
145.08 |
|
11 |
2030 |
211.84 |
三、固阳县碳排放达峰2021-2023年重点措施
围绕固阳县2027年碳排放达峰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固阳县节能减排工作,区域上以城区和园区为主要切入点,行业上以能源生产和石墨及碳素制品、钢铁、有色、建材四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突破方向,着力实施节能减排措施,同时推动产业低碳发展,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推动固阳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顺利实现2027年碳排放达到峰值。
(一)能源领域重点措施
大力开发和推广清洁可再生能源,降低化石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比重,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持续优化,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煤、油、气及一次电力的比重调整为70.21:4.00:0.06:25.7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0%。
1.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1)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推动电力向可再生能源的转移
积极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通过优惠政策或优惠电价的方式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开展电力供给侧改革,扩大终端环节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鼓励有条件的领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
(2)控制能源消费增长过快和煤炭消费总量
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现有产能能效要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国内先进能效标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全县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优化能源结构,逐步减少城区燃煤消耗量,降低燃煤污染。有序推进淘汰燃煤锅炉,推广应用洁净煤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产业聚集区、居民集中区建设大型集中供热设施,科学发展热电联产。
2.持续优化能源生产结构
对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进行合理开发,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布局。2021-2023年,规划风电装机万千瓦,光伏装机万千瓦。
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深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工业企业厂、物流中心、学校、医院、车站等利用屋顶可利用区域,组织推进开展不同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规范化、制度化。统一规划新建园区屋顶电站,落实相关建设条件。2021年优先对学校、医院屋顶可利用区域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2022年对物流中心、车站屋顶可利用区域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2023年末针对各工业企业、居民可利用区域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
3.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对发电机组进行改造与替代,采用超临界、超超临界发电技术、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联合循环发电等高效发电技术,进行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改造落后设备,通过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对现役机组实施节能改造,力争使改造后的机组煤耗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
优化现有机组,积极发展各种先进高效发电方式,以大容量高参数的先进机组替代落后、高能耗的小机组。2023年末,新恒丰电厂年发电标准煤耗下降3g。
科学合理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实现节能减排。
(二)工业领域重点措施
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应从结构降碳和技术降碳两个方面双管齐下,一方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淘汰过剩产能,另一方面加强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推广。
1.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大力淘汰过剩产能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总体部署,着眼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治手段,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将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通过挖掘内需县场潜力、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强行业准入管理等途径,化解全县钢铁、再生铅、有色、建材、煤炭等过剩产能。通过2021-2023努力,使固阳县钢铁、铁合金、煤炭、水泥等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根据自治区工信厅要求,2023年实现德顺特钢退出。
(2)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产业链延伸,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行业碳生产力。
有色冶金产业。发展伴生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和铝产品深加工为核心的循环经济,构建电解铝-铝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的煤电铝一体化产业体系。推进铝产品加工产业链延伸,发展中高端铝合金等高附加值产品。2021-2023年,积极引进铝产品深加工企业,2022年浙江10万吨铝板带项目落地、投产。
(3)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着力促进新材料、电子信息(大数据)、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2021-2023年,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新材料、电子信息(大数据)、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智能制造企业,加快推进2022年内蒙古九链新阳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柔性智能计算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落地、投产。
2.推进工业领域技术降碳
(1)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改造
电解铝行业。依托产业集聚区和骨干电解铝企业,推动下游铝加工企业集群式转移,扩大交通运输、电子、包装等精深加工和终端铝制品加工规模,实现铝水和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就地转化。
水泥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支持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纯低温余热发电、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县垃圾和产业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推广节能降碳技术
固阳县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集中在有色、钢铁、建材等行业,因此推广这3个行业的节能降碳技术是工业领域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
有色行业。电解铝行业推广大型预焙电解槽技术,重点推广新型阴极结构、新型导流结构、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低碳工艺。
钢铁行业。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焦炉煤调湿烧结余热发电、高炉炉顶余压余热发电、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建设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积极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建设循环型钢铁工厂。
建材行业。水泥行业鼓励采用脱硫石膏、粉煤灰、冶金渣尾矿等工业废渣和火山灰等非碳酸盐原料替代传统石灰石原料,加快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发展散装灰泥、高等级水泥和新型低碳水泥。
3.构建工业领域循环经济体系
加快建设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发电—冶金有色、建材循环经济产业链;设备制造—回收—再制造产业链;新能源及能源高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企业自主进行循环化改造,实施强制性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双轮驱动,企业主要循环经济指标达到区内先进水平。
(三)交通领域重点措施
不断完善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公共交通,推广节能运输设备和节能降碳技术,进一步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促进交通领域节能降碳。
1.优化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
(1)积极发展常规公共交通
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建立“分区、分级、强化枢纽”的公交网络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网络,提高城乡公交覆盖率。到2023年,实现建制镇公交全覆盖。
2.推广节能运输设备,改善交通用能结构
(1)大力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交通工具
加速现有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车辆改造或淘汰,在公共用车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与第三方公司合作,规划固阳县投放纯电动汽车试点区域,在试点区域内选择公交线路里程与纯电动续航里程相近的公交线路,更加合理的应用电动公交车。2021规划投放电动汽车共15辆,2022规划投放电动汽车共35辆,2023规划投放电动汽车共60辆。
(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用能结构改善
加大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客运场站、交通基础设施的节能改造力度,提升机动车燃油品质,进一步改善交通用能结构。2021规划固阳县城及建制镇建设充电站5座,充电桩30个,2022规划固阳县城及建制镇建设充电站10座,充电桩35个,2023规划固阳县城及建制镇建设充电站15座,充电桩40个。
3.推广节能降碳技术
(1)推进运营车辆清洁能源改造
统计现有营运车辆中燃油车辆数量,分阶段分车型制定车辆清洁能源改造的数量目标、然后通过招标,引导企业以收购、兼并、自愿入股等方式,对营运车辆进行清洁能源升级改造工作。2021固阳县境内运营出租车清洁能源改造的数量达到20%,2022固阳县境内运营出租车清洁能源改造的数量达到55%,2023固阳县境内运营出租车清洁能源改造的数量达到90%以上。
(2)优化县城照明系统
按县城照明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建筑物的具体情况综合定位照明设施表面照度或亮度,照度水平与国家标准基本保持一致,杜绝盲目追求高亮度。根据照明效果需要,采用大功率氙气照明、电子镇流器代替电感镇流器等节能技术;在条件适宜的路段采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对照明设施供电。2021完成县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达到40%,2022县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全部完成。
4.进一步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
继续现行政策,通过中央、自治区和市级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的方式,鼓励车辆所有人积极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鼓励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后购买新车的用户实行让利销售,开展多种置换形式。同时增加辅助措施,在固阳县扩大禁行区域,压缩黄标车通行空间,实施黄标车禁行措施;加强登记管理,对黄标车全面实施限制买卖、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限制异地检验的“五限”措施。到2023年,全面淘汰黄标车。
(四)建筑领域重点措施
通过提高设备设施用能效率、优化供暖方式、强化用能管理、开展节能示范重点工程等措施,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1.提高设备设施用能效率
(1)提高照明系统能效
更换LED高效节能照明灯具,淘汰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使用紧凑型、直管型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灯具,尽可能实现全县公共机构办公区域节能灯全覆盖,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改进照明电路控制方式;优化照明系统设计,合理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及时更换陈旧落后的配电设备和老化线路;同时,应用LED(发光二极管)技术对景观和庭院等户外照明系统进行节能示范改造,严格控制使用时间。
(2)优化用能设备系统
通过系统诊断及节能综合效益分析,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节能清洗、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系统智能控制等节能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空调机组、电梯、水泵、电机等用电设备进行节能改造,使用能设备随着负荷变化自动调节运行状态,提高能效水平。
(3)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
推广节能型插座,有效降低待机能耗,到2022年实现全县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全面使用节能插座。
2.优化建筑供暖方式,加强防寒保暖
(1)县城热网管路节能改造
对既有县城热网管路进行节能改造,同时科学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2021对主城区现有供热管网进行技能改造,2022对周围乡镇现有供热管网进行技能改造。
(2)应用清洁高效供暖技术
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空气源热泵、土壤源热泵等新技术、新产品,在适宜建筑中应用空气源热泵冷、暖、热水三联供系统技术,采用电驱动,蒸气压缩循环,供冷同时供生活热水、供暖同时供生活热水,也能单独供冷、单独供暖、单独供生活热水的设备。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推广蒸汽节能输送技术,采用纳米绝热层、复合保温结构、隔热支架等节能环保材料减少蒸汽输送过程中的热损耗量。
(3)应用建筑防寒保暖技术
因地制宜应用烧结多孔砌块及填塞发泡聚苯乙烯烧结空心砌块节能技术、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制备及应用技术、夹芯复合轻型建筑结构体系节能技术等,墙体采用建筑防火与主体结构同等级,耐久性与建筑同寿命的外墙保温体系,确保新建建筑外墙有效保温隔热,有效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强化建筑用能管理
(1)强化建筑用能计量管理
对典型的大型公建、建筑群和跨区域建筑采用建筑(群落)能源动态管控优化系统技术,为建筑节能提供物联网动态管理,形成建筑群落、分布式能源和单栋建筑的整体能源控制与优化服务,统一调配和监测用能情况,实现最大限度节能减排,并将建筑用能计量管理体系纳入绿色建筑考核体系。
(2)改造能耗计量仪表
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推开的原则,加快既有办公建筑能源计量设施改造,逐步实现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对集中供电、供水的办公楼(院),实施分户计量改造,分单位加装独立的水电表,实现一户一表;对已实现分户计量的单位,要区分用能种类和用能系统,逐步实施能源消费分类、分项计量改造;同时,及时更换老旧、失灵的计量仪表。2022年完成城区集中供热用户热计量装置安装,具备热计量采集能力。
(3)加强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完善公共机构名录库,扩大统计范围。做好能耗统计网上直报、统计分析及汇总上报等工作,及时完成月、季、半年、年终数据统计分析汇总工作,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和能耗定额标准,逐步实现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制度挂钩。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和节能量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4)开展节能示范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在公共机构和居住建筑的节能管理、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开展一批示范工程,充分发挥了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作用,并根据项目在“十四五”期间的实施情况在“十五五”时期进行更大范围、更多类型建筑的推广。
(五)居民消费领域重点措施
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环境教育,鼓励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不断强化公众节能降碳意识,引导节能降碳行为,推进全社会低碳发展。
1.鼓励绿色消费
(1)推广绿色产品
向公众全面介绍绿色消费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进行绿色消费。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生产,以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商品有效供给,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专柜。
(2)规范绿色消费行为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安全监测和监督,大力治理“餐桌污染”,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倡导住房适度消费,鼓励使用环保装修材料,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3)鼓励绿色出行
鼓励居民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活动,鼓励共乘交通和低碳旅游。
2.加强宣传引导
(1)开展广泛宣传
大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宣传教育,将节能减排降碳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电视、网络、报刊、广播、广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为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降耗,积极开展全县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组织各县区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减排进校园”、“节能低碳绿色生活”等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生活。
(2)加强青少年环境教育
以学校作为重要载体,并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对青少年进行包含节能降碳在内的环境教育,从小培养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低碳生活的良好习惯,树立节能降碳意识。同时注重培养、提高广大教师的环境意识,把环境教育纳入教师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
(六)打造低碳工业园区
(1)加强产业低碳化发展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快重点用能行业低碳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低碳新型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制定严格的低碳生产门槛,对高碳落后产能和企业进行强制性淘汰,对入园企业和新建项目实行低碳门槛管理。
大力推进低碳生产。推行生产过程全流程低碳设计,构建低碳产业链;强化企业节能技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原料替代和生产工艺调整,合理控制工业过程排放;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广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降低产品碳排放强度;建设低碳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创新;支持重大原创低碳技术研发,引领我国产业低碳发展。
(2)加强能源低碳化发展
控制煤炭消费,积极利用天然气及非化石能源;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提高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生产中的利用比例;加强余热余压利用,完善能量梯级利用;统筹考虑园区热力供应,鼓励合理发展热电联产;明确能源来源与途径,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稳定。
(3)加强低碳管理
健全园区碳排放管理制度,增强低碳目标约束力;编制园区碳排放清单,建立碳排放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完善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在重点企业推行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能力;探索低碳产品认证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等市场机制;建立低碳交流平台,拓宽包头市内、自治区内合作渠道。
(4)加强基础设施低碳化发展
完善园区空间布局,降低交通物流碳排放;加强基础设施低碳化、智能化改造,增强设施服务功能;完善垃圾收集和处置体系,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厂房节能改造,推广普及绿色建筑。
积极申报绿色园区和低碳园区,到2023年,金山工业园区完成绿色园区和低碳园区评定工作,纳入国家绿色园区和低碳园区名录。
(七)打造绿色低碳城市
(1)发展绿色能源
基于地区优势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实现高污染能源的逐步替代;同时通过全方位地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发展绿色低碳城市。
(2)构建绿色产业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准入,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效益优良型的绿色产业,通过发展绿色制造以及循环经济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3)普及绿色建筑
建筑施工和维持建筑物运行是城市运行的重要组成单元,通过完善绿色建筑政策保障体系,发展绿色建筑技术,以及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推动建筑领域绿色化发展。
(4)实施绿色交通战略
建设多元化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比如大力发展新能源交通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交通工具的占比,促进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绿色交通网络。
(5)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引导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宣传活动,完善绿色生活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建设配套环境设施,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积极申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到2023年完成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申报评定工作。
(八)生态建设(森林碳汇)领域重点措施
构建安全生态屏障,积极推动造林绿化工作开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碳汇林业基地和特色林业产业建设,推动林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
(1)实施造林绿化
全面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退化防护林改造,分步建设经济林示范园、生态防护林景观带、环城山地生态景观和绿色通道等。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落实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任务。
(3)建设碳汇林业基地
按照不断增加林业碳储量,提高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要求,通过与荒山造林、防护林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申请参加中国绿色碳基金下的碳汇造林项目,推进碳汇林业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碳汇计量监测机构、队伍和管理体系,探索开展森林碳汇交易,将碳汇造林培育为新的林业产业增长点
(4)加强特色林业产业建设
通过加强特色林业基地建设,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一是发展经济林产业、特色林果产业,二是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5)推动林业科技水平提升
通过建设县森林资源管理系统,对全县森林资源数据和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全县森林资源数据管理水平。并进行示范推广;积极开展县生态补偿机制及林业碳汇体系研究,提升县林业科技水平。
2021-2023年植树造林量达到()万亩,实现林业产业产值达到()亿元。
(九)其它协同领域重点措施
1.环境保护领域
(1)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
加快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完善长效管控机制,深化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巩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加大环境违法执法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防治,实施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推动重点污染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实现绿色生产。
(2)强化工业污染治理
对燃煤电厂、钢铁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水泥企业按照标准进行脱硫、脱硝改造,对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实施脱硫改造,全面实施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工业窑炉和燃煤锅炉除尘设施的提标升级改造。
(3)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固阳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县、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同步建设脱氮除磷和污泥处理设施,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重点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城区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
(4)强化城镇生活垃圾治理
逐步建立县城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强化固体废弃物产生源头分类与分流,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两大综合回收网络体系,加快实现废旧家具、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设备等专项分流回收和综合利用。在农村大力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各类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规模化利用和高值利用。
2.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领域
(1)节约利用水资源
健全节水农业体系,加强灌溉工程管理,提高输水效率。
巩固提升节水工业体系,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业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通用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有效降低单位产品水耗,提高用水效率。
提倡采取搞好雨水集流和中水回用有效技术措施,供给小区绿化用水。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高用水项目建设,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设备)、节水新技术。
(2)节约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
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规范推进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县城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土地利用新模式。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积极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十)加强低碳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
在现有制度和统计内容的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逐步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周期性编制固阳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并根据自治区“十四五”指标分解和考核的要求,建立完整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
2.积极配合全国碳交易县场实施
(1)配合碳排放权交易县场准备阶段工作
配合2021年全面启动的全国碳市场,制定对应的工作方案,积极配合自治区和包头市的各项工作,并督促企业建立能够适应碳交易的内部碳排放和交易管理体系,协助和指导企业获取和管理初始分配配额。
(2)配合碳交易市场运行阶段工作
在碳交易市场运行阶段,帮助辖区内纳入企业熟悉碳市场交易原理和运行规律,为企业建立开展碳交易的基本能力。组织辖区内企业与域外包括交易所,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交流对接,为企业创造利用碳交易机制获得发展机遇的机会。鼓励县内新能源和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中国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3.加强低碳及协同领域信息化建设
建设能够有效支撑低碳管理各项工作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加快建设低碳城市管理云平台,有效支撑低碳目标考核、温室气体清单管理、重点排放源管理、企业碳资产管理、投资项目碳评估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估工作。建设排污权交易平台,促进跨领域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其它相关领域对低碳发展的协同促进效应。
四、政策建议
固阳县碳排放达峰整体政策建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固阳县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责,将碳排放达峰作为“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的重点任务,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议,不断加强领导小组对固阳县2027年碳排放达峰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的统筹决策工作,切实推进固阳县2027年碳排放达峰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将2027年碳排放达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低碳发展相关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基层,编制重点乡镇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清单,形成县、开发区、镇、村分级管理、部门互相配合、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将碳达峰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二)明确主体责任
明确主体责任,分配考核指标。县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加强对乡镇和企业的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目标任务。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控制本区域能源消费增长和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实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体制创新
在评价考核、政策激励、市场化机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尽快出台和完善各项制度及政策措施,形成促进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低碳发展的市场化机制,按照国家战略部署,积极协助固阳县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县场建设;努力探索节能量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移动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创新,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先试点后推广;引入民间资本,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补偿途径,推进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和县场化补偿机制。
(四)完善监督检查
强化目标监督考核,定期跟进、评估、分析主要部门、金山开发区和各乡镇碳强度下降目标、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达峰目标等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金山开发区和各乡镇,约谈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问责。加强能源消费监管,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纳入包头市93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督办整改,对严重违法排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查处。
(五)落实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有关低碳领域建设资金,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示范等给予支持。创新投融资政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低碳发展服务,增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能力。
(六)加强低碳教育
以创建低碳县城、实现碳排放达峰为导向,深入开展低碳教育,加强低碳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用低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宣传教育,将节能减排降碳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