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农牧发〔2026〕22号 签发人:吕晓峰
关于印发《固阳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包头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包农发〔2026〕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成效与耕地保护实际,制定《固阳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镇要完整准确把握补贴政策核心要求,严格规范补贴全流程管理,强化公开公示与监督核查,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保持补贴政策核心内容稳定,避免年度间反复调整,切实筑牢我县粮食安全根基。
固阳县农牧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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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农牧局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印发 |
固阳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包头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发放流程,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确保补贴政策与国家、自治区、包头市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应发尽发、及时足额,不该发的坚决不发”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严禁擅自调整补贴核心政策,严禁统筹使用补贴资金,严禁项目化实施补贴。保持补贴政策年度间基本稳定,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农牧民主动落实耕地保护和地力培肥举措,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切实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安全。
二、补贴实施要求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等财政供养公职人员,一律不予补贴。对于依法流转的合法耕地,需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明确权责:流转人承担耕地保护的监督责任,实际种植者承担耕地保护的实施责任。本方案未明确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不予发放补贴。
(二)补贴依据
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包头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包农发〔2026〕18号)等文件要求,延续我县一直以来的补贴方式,以核定的计税耕地面积为基数的稳定做法,确保补贴依据全县统一、年度间不反复调整。补贴依据确定后,在补贴发放前通过多渠道开展全覆盖宣传,确保政策到村入户、公开公正。补贴面积以各镇实际上报的计税耕地面积为基础,剔除不予补贴的耕地面积后核定。
(三)补贴标准
我县仍按2019年核定的计税耕地面积为基数,根据包头市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总量和各镇上报的计税耕地面积确定补贴标准。2026年按全县统一标准测算到户,各镇上报补贴面积48.08万亩。上级分配我县2026年补贴资金总额为4720万元,综合测算当年补贴标准为每亩98.1元。
(四)补贴发放流程
严格落实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公示、核验、发放全流程闭环管理,各环节责任到人、全程留痕可查:
1.村级申报核实:各村负责动员辖区农户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并逐户逐一核实形成村级补贴清册。
2.镇级复核公示:各镇对村级上报的清册进行全面复核,实现全覆盖。复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信息系统”生成村组农户补贴明细表,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在村内公示7天,同步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各镇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调整,处理结果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清册、面积及资金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于2026年6月5日前呈报县农牧局审核。
3.县级审核汇总:县农牧局对各镇上报的补贴清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纸质版补贴清册提交财政部门审核,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补贴清册提交至市级部门。
三、严格补贴全流程管理与监督核查
(一)严格执行不予补贴负面清单
严格落实包头市不予发放补贴相关要求,对以下情形的耕地,一律不予发放补贴,当年完成核实的即时取消补贴资格,核实确有困难的,取消下一年度补贴资格:
1.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的耕地;
2.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耕地及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的;
3.具备种植条件、连续闲置荒芜超过一年未种植农作物的撂荒耕地;
4.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被处罚,且处罚后未完成整改的地块;
5.违法违规种植作物的地块;
(二)常态化开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
建立县级抽查、镇级全面核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数据比对、台账核查、实地核验等方式,重点排查整治以下违规问题:
1.死亡人员违规领取补贴、单户补贴金额明显超出当地平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同一主体年度间领取补贴金额差异较大(原则上不超过30%)的情形;
2.代领、代签补贴资金,未按要求落实公示制度等程序违规问题;
3.“一地多补”、重复领取补贴等资金发放违规问题;
4.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排查发现的疑点数据,逐一核查、闭环整改。对少发、漏发的补贴,按程序及时补发到位;对超标准、超范围、重复发放的补贴资金,妥善收回并统筹用于下一年度补贴发放;涉及违法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公开监督与逐级核查制度
1.健全公开监督机制:县、镇两级分别设立并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常态化接受群众监督,不得以上级咨询举报电话代替本级电话。严格落实镇、村两级公示制度,持续优化完善便于农牧民查阅的公示渠道,确保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全公开。
2.落实逐级核查责任:
村级对补贴清册逐户核实,重点核查“一卡通”信息、人员身份与生存情况、补贴面积、土地承包与耕种情况,对往年补贴发放存在疑议的农户做好政策解读与核实工作;
各镇对村级清册进行全面复核,对村级公示情况全覆盖核查,重点对上年度疑议问题开展全面核实整改;
县级全面核查镇、村两级公示制度落实情况,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照两级公示清册开展抽查,结合我县补贴资金规模,抽查户数不少于30户,覆盖发放补贴的所有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固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补贴发放工作。县政府负总责,县农牧局、财政局牵头实施,审计、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按职责协同配合,各镇建立健全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平稳落地、资金精准发放。
组长: 贾永彪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俊枫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员: 吕晓峰 县农牧局局长
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兰 县审计局局长
李 腾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瑞龙 县林草局局长
李小明 金山镇镇长
王 波 下湿壕镇镇长
杨德顺 银号镇镇长
杨 阳 怀朔镇镇长
乔 慧 兴顺西镇镇长
张若昕 西斗铺镇镇长
(二)严格资金监管
严格执行财政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全流程实行闭环管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往年结转资金与当年补贴资金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户。
(三)深化政策宣传培训
各镇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公示栏、乡村广播、微信群、短信通知、明白纸、入户讲解等直达农牧民的渠道,全面宣传补贴政策,确保农户准确知晓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流程、不予补贴情形,引导农户自觉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同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政策培训,精准传导政策要求,确保各级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核心与管理要求,提升政策执行能力。
(四)强化风险防控与矛盾化解
各镇结合历年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优化完善管理措施,对农户反映的合法合规合理诉求及时回应改进,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事项明确界定并做好政策解读。全面排查补贴发放全流程潜在风险隐患,对可能出现的舆情、上访等事项提前制定处置预案,确保问题稳妥有序解决,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