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问答

    一、请问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范围有哪些?

    从企业的类型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具体范围是,凡在本市创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其他按规定符合条件人员。二类是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具体范围是,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企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二、想申请创业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需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结婚证;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及人员类别证件(如:退伍证、大学毕业证等);个人征信;担保资质证明或抵押物权属证明;《包头市创业贷款申请和贴息审核表》;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小微企业认定证明;财务报告;企业与当年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表;新增人员类别证明;提供是否欠缴人员社会保险证明;《包头市创业贷款申请和贴息审核表》。



    三、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额度和期限?

    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为20万元。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于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可申请30万元。对于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创业者,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积极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创业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针对符合申请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其贷款超出国家,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规定额度的利息由市级承担。

    积极推行组合贷款方式,对担保人级别(职称)较高和房产抵押价值较高的,可申请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超出部分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经营状况良好、诚实守信、按时还款、带动就业能力强且仍有贷款意愿的借款人,可采取每两年“还旧借新”的办法,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但累计不得超过3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贷款,对于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经市人社就业、财政部门审批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经营状况良好、诚实守信、按时还款、带动就业能力强且仍有贷款意愿的小微企业,可采取每年“还旧借新”的办法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但累计不得超过3次。

    、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呢,具体有哪些流程?

    1、贷款申请:符合申请贷款范围的申贷人可前往市、旗县区两级就业服务部门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窗口或登录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就业创业网,就业包头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2、实地考察:由市就业部门会同当地就业、财政部门、经办银行联合进行实地考察。对申贷人或小微企业的创业项目、经营场地、经营状况、带动就业人数、资金用途、借款人现金流与偿还能力等内容进行实地查看、现场问询、查看资料、影像资料采集等。

    3、经办银行反馈放贷信息:经办银行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享受财政贴息的借款人信息反馈到市就业部门,并提交评审委员研究。

    4、公示放款: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创业担保贷款公示名单将在包头就业创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经办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借据并发放贷款。


    来源: 固阳县政府
    时间: 2023-11-04
  •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政策问答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 6 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如何申报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同时,按照范围和认定标准,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要件:

    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

    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4.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三、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到哪些就业创业服务?

    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社保补贴。通过市场无法实现就业的,也可以申请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四、就业困难人员什么情况下注销认定?

    对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中记载相关情况,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入学、服兵役、死亡、移居境外的;

    (二)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三)本人申请退出援助或终止就业需求,或3次以上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的;

    (六)不应当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已经退出就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是否还能申请认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对已经退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再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重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六、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标准是多少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来源: 固阳县政府
    时间: 2023-11-04